看新聞、八卦學邏輯

EP17-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三:反對死刑的人都很高尚嗎?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4月23日進行辯論,將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的判決,「廢死議題」再度成為熱門新聞。2010年法務部重新執行死刑,引發廢死聯盟痛批,曾歷經女兒遭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本集我們將藉白冰冰的這句話:「你們太高尚了」,來探討日常生活中,如何找出話中的隱含(隱藏)前提,並理解話中的可能的含意。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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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7-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三:反對死刑的人都很高尚嗎?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4月23日進行辯論,將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的判決,「廢死議題」再度成為熱門新聞。2010年法務部重新執行死刑,引發廢死聯盟痛批,曾歷經女兒遭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本集我們將藉白冰冰的這句話:「你們太高尚了」,來探討日常生活中,如何找出話中的隱含(隱藏)前提,並理解話中的可能的含意。
 
  「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撇開白冰冰的真正想法,純粹從字面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反諷的表達:
 
  根據報導,白冰冰對於廢死聯盟的批評,是相當直接且強烈的,她認為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嘲諷他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因此,「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也可能帶有反諷意味。她可能認為,雖然主張廢除死刑的人看似站在道德高地,但這種「高尚」並不符合她的現實觀點。她或許認為,廢除死刑忽略了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並可能導致社會缺乏對犯罪的應有懲罰。
 
二、認同對方的道德立場但無法認同:
 
  白冰冰可能理解,主張廢死的人,是出於道德高度,基於人道主義或人權立場,所以認為他們「很高尚」,但她個人因為經歷過女兒遭綁架撕票的悲痛,對於加害者的罪行難以釋懷,因此,她認為這些人是抱持著高尚的理想,雖然她可能不同意這個立場,但仍對他們的動機和信念給予尊重。
 
三、突顯社會現實與理想的落差:
 
  台灣有約有九成民眾贊成維持死刑,質疑為何少數人能違背法律,做出危害社會的事。白冰冰可能意在強調,雖然廢除死刑,看似道德上更高尚,但在現實中,這樣的理想不一定能夠解決犯罪或懲罰的問題。因此,她可能透過這句話表達,廢除死刑的理想固然高尚,但需要更現實的考量。
 
  總結來說,白冰冰這句話雖然看似矛盾,不論這句話是出於真心的認可,或帶有批判性的反諷,它反映了白冰冰在面對這一議題時的立場和態度。
 
  以上是「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純粹從字面理解的幾個角度。接下來,我們從邏輯三段論的角度,探討你對「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的解讀,及你如何得出這個「結論」。
  假設你的解讀為:白冰冰在「嘲諷或反諷廢死聯盟人士」。你是如何推論得到這結論的,從邏輯的觀點來看,首先,從報導你得知二個事實(小前提):
  事實一:白冰冰「贊成死刑」是她的一貫立場
  事實二:白冰冰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
  在這兒,要再加上一個如下的隱含(隱藏)大前提:
  隱含(隱藏)大前提:如果某A主張某觀點V,且對主張相反立場的人說「你們太高尚了」,則某A一定是在「嘲諷或反諷」對方。
  加上這個大前提後,論證就完整了,有小前提、大前提,如此才能得出你的「結論」:白冰冰在「嘲諷或反諷廢死聯盟人士」。
 
  我們再來看看一個例子。《生之慾》是由日本知名導演黑澤明於1952年執導的電影,描述罹患胃癌的市民課課長渡邊,在生命最後的時光中,如何從原本行屍走肉般的公務員生活,最終找到生存意義並積極活出自我。在電影中,主角渡邊被診斷出罹患胃癌後,他的兒子不諒解渡邊將畢生積蓄帶離家,還誤會與他同行的年輕女職員是他的情人。
  我們如何理解渡邊課長兒子的心態,事實上我們可看到二個事實:
  事實一:兒子不諒解渡邊將畢生積蓄帶離家
  事實二:兒子誤會與渡邊同行的年輕女職員是他的情人
  但兒子是真關心老爸的幸福,擔心對方騙取老爸感情,還是擔心老爸積蓄被騙,自己無法繼承遺產,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既關心老爸幸福,也擔心可繼承遺產減少。針對父、母黃昏戀,子女心態可能為何?
首先先想想,看到或聽到的是否為事實,例如電影《生之慾》中,與渡邊同行的年輕女職員跟本不是他的情人,是兒子誤會了。如確認父、母有黃昏戀這事,接下來,可從那些面向來考量這議題呢?例如:抵觸與排斥、理解與支持、無奈與接受、不安或失落感、擔心未來責任問題…等,接著我們可以仿照上述廢死議題之推論方法,想想子女心態如為「抵觸與排斥」,得出這「結論:抵觸與排斥」中所須之隱含(隱藏)大前提為何,接著想想這「隱含(隱藏)大前提」合理嗎?經得起檢驗嗎?是真心的?還是自欺欺人?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如何得出隱含(隱藏)大前提:將已知事實(小前提)作為大前提「前件」,結論作為大前提「後件」。例如:
  已知事實「今天下雨了」,「結論」: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這個例子中,隱含(隱藏)大前提為:「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
 
  下集我們將聊聊: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本集關鍵字:隱含(隱藏)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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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廢死 白冰冰諷:他們太高尚了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61082
 
生之慾-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4%9F%E4%B9%8B%E6%85%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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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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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3-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二:「一半年輕人免繳稅」這是悲歌還是政績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3-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二:「一半年輕人免繳稅」這是悲歌還是政績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
本集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首先,我們摘要說明「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的事件源起,及其相關報導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競選期間,召開「找回財政紀律」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其中有關「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部份,財政部透過臉書回應如下:
為優化稅制,財政部近年推動多項改善所得分配之租稅措施,包含建立最低稅負制、推動房地合一稅制、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及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制度,以擴大稅基。另為減輕受薪階級租稅負擔,自106年度起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無須課稅、107年度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108年度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每年評估物價指數上漲程度依法調高免稅額及扣除額。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
不過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以上是相關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重組上述財政部回應如下:
 
首先,依據報導及財政部的回應,我們摘要整個事件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提出主張「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等稅制相關政見。
財政部回應澄清,「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免繳稅,即「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免繳綜所稅」。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
  1.財政部近年已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
  2.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三、找出「結論」:不須進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財政部未明顯說出,但從回應中隱含有此意思)。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我們來看看財政部的回應,違反了那些邏輯思維:
 
第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
 
簡單的說,財政部認為:因為政府「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這一事實為原因,其結果就是「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以三段論架構財政部的回應如下:
財政部回應中未直接說出的「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前件P),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後件Q)
小前提(事實):「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成立(為真)Q
結論:所以政府一定有「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P(為真)。在財政部回應中,隱含表達了「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成效卓著,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我們來看看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是否「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一定有「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呢,這不一定吧,在「近半中低所得不用繳稅」之申報戶中,可分為二類,第1.類:申報戶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第2.類:得利於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讓他們從應該繳稅,轉換成無須繳稅一族。也就是說,「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並不是全部由「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所導致。所以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假設條件(隱含大前提)並不成立。
 
第二、「肯定後件」謬誤
 
財政部在臉書發的澄清圖卡寫道「近一半年輕人免繳綜所稅」,引起網友不滿,認為「這就代表年輕人低薪到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
財政部回應原企圖應為:「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顯示「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成效卓著,並無某總統參選人所謂的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綜合上述財政部的論證,是一「肯定後件」謬誤,我們知「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後件Q),並非僅僅是「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前件P)這一個原因所造成,如上所述,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就如同網友認為的,低薪也是造成不用繳綜所稅的原因。
 
有關「肯定後件」謬誤,請詳本頻道第七集,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第三、違反「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
 
財政部回應澄清中說: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其中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如何理解,第一種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第二種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你認為是那一種呢?
 
同場加演: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因為2017年稅改前,單身上班族年所得30.6萬就要繳納綜所稅,換算下來月薪2萬5就要繳稅;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拍板「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放寬到40.8萬元,月薪3萬4以下免繳稅,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造福93萬戶納稅人,2022年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更放寬至42.3萬元。所以「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府稅改提高免稅額、扣除額,減輕社會新鮮人的財務壓力,「請停止抹黑好政策」。  
先不論每年申報戶之變動,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政府「稅制優化方案」造福93萬戶納稅人(約占不用繳稅申報戶29%),由本應繳稅變成不用繳稅。依此比例,得利於政府「稅制優化方案」的申報戶,約占全部申報戶的14%。所以財政部的回應,有誤導民眾認為「稅制優化方案」,造福了47%的申報戶。  
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所以財政部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這其中「免繳稅申報戶」,財政部之資料年為110年,立委之資料年未說明。
 
上述財政部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依網友的留言「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來看,「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網友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這與立委所提出資料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事實上約占一半的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被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財政部貼文中的:年輕人與弱勢族群)。所以財政部貼文中,「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這句話,有藉語詞歧義,誤導民眾之嫌疑。
 
誠如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這句話說的沒錯,不是「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而是「半數申報戶窮到免繳稅」,況且還有那些收入沒達到申報門檻,也沒退稅問題,根本不用申報綜所稅的人。
 
同一律,它要求在同一論證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財政部及立委的上述論證,違反了「同一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
 
第四、違反「同一律」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原先總統參選人,設定之議題應該是: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財政部澄清強調的是:「近年持續推動稅改,並已有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成效。財政部這一回應,有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之嫌疑,避開正面回應: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而立委之澄清,更是徹底將議題由「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績還是悲歌」的爭議,轉移至是否「政府實施多項減稅優惠」為一好政策!
唉,有些臉還真是自己湊上去被打的。這些官員和立委要嗎邏輯沒學通,要嗎精通邏輯,企圖轉移民眾注意力。抱歉,自己也犯了二分法,非黑即白謬誤!
 
有關「同一律」,請詳本頻道第11集,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技巧一:「否定前件」、「肯定後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前件)造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下雨天,則馬路是濕的。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
 小張這二個推論,結果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因為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
 
技巧二:「同一律」要求我們,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原則:
 1.在定義概念或關鍵字時,必須明確其內涵和外延,並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保持其確定性和同一性。
 2.在進行比較時,必須使用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在進行論證時,必須保持議題和理由的一致性,不能混淆議題或轉移議題。
 
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的基礎,下集我們將聊聊「矛盾律、排中律」,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肯定後件」謬誤、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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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喊「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當政績?真相竟是薪水太低!全網炸鍋了
https://tw.news.yahoo.com/%E8%B2%A1%E6%94%BF%E9%83%A8%E5%96%8A-%E5%8D%8A%E5%B9%B4%E8%BC%95%E4%BA%BA%E5%85%8D%E7%B9%B3%E7%A8%85-%E7%95%B6%E6%94%BF%E7%B8%BE-%E7%9C%9F%E7%9B%B8%E7%AB%9F%E6%98%AF%E8%96%AA%E6%B0%B4%E5%A4%AA%E4%BD%8E-%E5%85%A8%E7%B6%B2%E7%82%B8%E9%8D%8B%E4%BA%86-111249841.html?guccounter=1&guce_referrer=aHR0cHM6Ly93d3cuZ29vZ2xlLmNvbS50dy8&guce_referrer_sig=AQAAAKetk_CNUUzemBv8W8fXYCqCfj_GD1EGsOZqETKi4jdObAszR2N1DJ0mlEPPjRN85E3OWO3LMU82LIkmFFVl3RF-TfynFkzgVhS4Xn6UwVwgg59khQ-e3SaUpXOtx6i2SGvT1VodTgJceeIRZB0CnUp6Vny2Zb0G_SCJD8Je7546
 
財政部打臉柯文哲稱「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網炸鍋「這是悲歌不是政績」!主計長直言:政府有責任改善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92331
 
財政部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mof.gov.tw/posts/647932660855523?ref=embed_post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7067be957de4ea0ab806eb3eab65fe0
 
近半免繳稅是因扣除額提高 林楚茵:停止抹黑好政策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47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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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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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08-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一: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EP08-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一: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依據BANG Premier,Monday, May 6, 2024 12:30 AM報導:
報導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米蘭將在午夜後禁止冰淇淋。新規定將禁止在這座義大利城市的 12個地區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包括披薩和冰淇淋,以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些措施將於5月7日至11月初實施。
負責安全的副市長馬可·格拉內利(Marco Granelli)在臉書上寫道:「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
米蘭市長朱塞佩·薩拉上個月告訴記者,當局必須對義大利金融首都的噪音投訴採取行動。 他說:「相當一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作為我的角色,我必須傾聽所有公民的意見,包括那些必須工作的人和那些想做生意的人。」這些規則適用於許多不同的情況。
批評者對冰淇淋禁令尤其感到憤怒-因為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以上是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摘要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報導結論(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採取手段: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目標: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市長:居民抱怨噪音過大(小前提、事實)
副市長: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間的平衡
批評者:1.感到憤怒;2.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重組上述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步驟三、找出「結論」 :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隱藏大前提: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居民抱怨噪音過大,這是本報導中唯一陳述的事實,政府官員依「溯因推理」尋找原因,將「噪音過大」歸因於「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再將「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歸因於「狂歡者攜帶飲料和食品」。販賣飲料和食品的商店,最終成為政府的替罪羔羊,因為這些商店提供「狂歡者飲料和食品」,所以成為政府下手的對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我們將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分析判斷其推論,是否足以說服讀者。
 
首先,說明因明論證架構如下,有關因明介紹請詳本學堂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宗: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如下:
 
宗:市區深夜噪音過大
因:市區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喻:同法喻 如果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則造成深夜噪音過大
   異法喻 如果深夜噪音沒有過大,則商店沒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想想,是否可找到反例反駁上述的「同法喻、異法喻」,換句話說是否可找到反例:「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然而深夜噪音沒有過大」;或者找到反例:「深夜噪音沒有過大,但商店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副市長宣稱:「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如果「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就是針對深夜噪音所採取的政策,我們如何從中看出,這是「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三者間的平衡」呢?
 
政府官員的論證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是因為外帶飲料和食品所造的,換句話說,隱含的假設條件(大前提)為:
「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
 
依據上述的分析,政府官員的決策過程有下列謬誤:
 
第一、「否定前件」謬誤:以結果推斷原因
 
政府官員認為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所造成,所以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手段,認為一定能達成目標:沒有「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
先說深夜街頭的遊客,如果沒有「飲料和食品」,是否就狂歡不起來,政府官員是否應先就此說明這假設的立論依據為何。
再說,「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策略,是否可能有效執行,商家在商言商,基於利益考量,是否可能所有商家都遵守,是否可能有流動攤販,違規銷售,是否可能為了取締違規,致警力不足,導致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更為猖狂…等因素,政府官員是否應該先考量後,提出「細部執行策略」,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否則將淪落為僅是一句「口號」。
舉例來說,依據維基百科,美國政府為了公共道德與健康而戰,在1920年代實施「禁酒令」,然該法律被廣泛忽視,並使稅收減少。禁酒令不但沒有使得酒精的消耗減少,反而使得私釀酒猖獗、假酒氾濫導致民眾失明甚至死亡、無辜百姓淪為罪犯、執法官員收賄腐敗、黑手黨藉由運販私酒獲得龐大利益,並延伸出其它許多社會問題。
或許米蘭政府官員已擬有「細部執行策略」,並可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希望如此。
 
第二、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
 
依該報導,表面上看爭議的焦點,似乎是: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然隱藏在後的基本議題應該是:如何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
然而從新聞報導、副市長、市長及批評者之言論,除了市長的「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一句話外,其餘與「降低噪音減少民怨」都沾不上邊。不知這是政府官員有意還是無意的「轉移議題」,讓整個爭議的焦點成為: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米蘭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曾提出類似方法,當時引起公眾強烈反對,甚至有人發起「占領冰淇淋店」的靜坐行動,逼得當時市長收回立法建議。
 時隔十一年後,米蘭政府官員重提該方法,不知是何用意,各位也可分析看看。
 
第三、典型的「滑坡謬誤」論證:高估每個環節的因果成效
 
為達成「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的目標,官員採取的手段為:「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使這一論證有效,下列三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是必須的。
假設條件一、如果「A事件-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則「B事件-可有效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假設條件二、如果「B事件-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有效」,則「C事件-可有效降低噪音」。
假設條件三、如果「C事件-降低噪音有成效」,則可「D事件-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現在如果A事件發生了,依假設條件一,就會導致B事件成立,接著依假設條件二,還會造成C事件成立,最後依假設條件三,D事件將成為事實。這一連串的因果推論過程中,每個環節是否會如同想像中的美好完滿,其實充滿著許多變數,如假設每個環節的完成度都為百分之50,則最終達成「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的概率僅有於百分之12.5,絕對遠低於官員的想像,及離居民的期望甚遠甚遠。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下集我們將重新審理一個歷史公案「半費之訟」,也稱為師徒官司、法院悖論、普羅塔哥拉斯悖論,是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與他的學徒,為了未付的一半學費所打的官司。
 
本集關鍵字:「否定前件」謬誤、同一律、轉移議題、滑坡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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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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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滑坡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B%91%E5%9D%A1%E8%AC%AC%E8%AA%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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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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