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上集我們說明了「演繹論證」,是一種從一般原則,或普遍性前提,推導出「特定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接續本集我們將與你分享三種「演繹論證」: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
說到「三段論」可能聽起來有點學術味,很多人可能覺得它只是哲學課或數學課上的東西,但其實「三段論」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無論是選擇今天午餐要吃什麼、如何說服朋友一起去健身,還是應對工作上的抉擇,「三段論」都能幫助我們更有條理地思考和表達。「三段論」分為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和假言三段論三種形式,適用於不同的情境推理。了解這些邏輯工具不僅能幫助我們做出更聰明的決定,還能提升我們在溝通和說服他人時的表達效果。
接下來,我進將用輕鬆易懂的語言,結合實例,帶你認識「三段論」的各種應用,讓你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輕鬆運用邏輯推理,成為思考與溝通的高手!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24-「演繹論證」: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上集我們說明了「演繹論證」,是一種從一般原則,或普遍性前提,推導出「特定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接續本集我們將與你分享三種「演繹論證」: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
壹、概要說明「演繹論證」
說到「三段論」可能聽起來有點學術味,很多人可能覺得它只是哲學課或數學課上的東西,但其實「三段論」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專業領域中,邏輯推理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而「演繹論證」更是其中的核心。
論證是由一組命題(或稱為語句)所組成,其中一個命題被稱為「結論」,而其他命題則被稱為「前提」,這些「前提」用於支持「結論」。在這兒,「命題」是指一個可以判斷為「真或假」的陳述。
「演繹論證」是一種特殊的論證形式,其特點在於:只要前提為真,結論就必然為真。這種推理方式,以「一般性的原則」作為前提,進而推導出「特定情況下」的結論。「演繹論證」不僅在法律、科學、哲學等學術領域中應用廣泛,也在我們日常的決策和判斷中隨處可見。
「三段論」主要分為「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和「假言三段論」三種形式,適用於不同的情境推理。了解這些邏輯工具,不僅能幫助我們做出更明智的決定,還能提升我們在溝通和說服他人時的效果。
接下來,我進將用輕鬆易懂的語言,結合實例,帶你全面認識「三段論」的各種應用,讓你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輕鬆運用邏輯推理,成為思考與溝通的高手!
貳、直言三段論
一、如何理解「直言三段論」
直言三段論,是最基本的三段論推理形式,由兩個「前提」和一個「結論」組成。其論證結構如下:
大前提:所有 A 都是 B。
小前提:某個 C 是 A。
結論:所以,某個 C 是 B。
「直言三段論」的特點在於,它的推理過程,強調類別之間的關係,通過「全稱或特稱」、「肯定或否定」來建立推理。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均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這種推理方式,適用於將特定個體,納入到一般規則之中的情境。
二、「直言三段論」案例及日常生活應用
案例1:醫療健康
醫生警告:所有高糖食品,都會增加糖尿病風險;蛋糕是高糖食品,因此,蛋糕會增加糖尿病風險。
案例2:健康決策
醫生警告:所有對健康有害的行為都應避免;吸煙可能導致肺癌。因此,我們應避免吸煙。
上述案例是典型的健康警示,推理結構完整,但我們要注意「增加風險」與「必然導致」,「偶而為之」與「經常為之」之間的區別,避免被誤導。當然,我們需要進一步查證,支持「大前提」:「所有高糖食品,都會增加糖尿病風險」,及「吸煙可能導致肺癌」的研究證據。
參、選言三段論
一、如何理解「選言三段論」
「選言三段論」是一種以「或」為連接詞的推理方式,其結構為:
大前提:A 或 B(可能有更多選項)。
小前提:非 A。
結論:所以,B。
「選言三段論」通常用於,在多個可能性選項中,進行選擇或排除。其推理過程強調在所有選項中,排除一個選項後,剩餘的選項,必然至少有一個成立。
二、「選言三段論」案例及日常生活應用
案例1:交通管理
交通專家表示:為解決交通擁堵問題,要麼擴建道路,要麼限制車輛成長;短期無法擴建道路,因此,應限制車輛成長。這是「選言三段論」,在交通管理中的應用。其推理有效,為一有效論證,但我們應想想「擴建道路、限制車輛成長」是否為僅有的選項,是否有其它替代方案,可改善交通擁堵問題,如優化公共交通運輸系統。
案例2:旅行計劃
這星期假日,我們可以去山上露營,或者去海邊渡假。考量這幾天山上下雨,不適合露營,因此,我們應該去海邊。
「選言三段論」能幫助我們,在多個選擇中,快速排除不合理的選項,做出合理的決策。但需要特別注意:是否尚存在有其它選項,而非二選一的簡單決策。
肆、假言三段論
一、如何理解「假言三段論」
假言三段論是一種以「如果……那麼……」為基礎的推理形式,其結構為:
大前提:如果 A,則 B。
小前提:A 成立了。
結論:所以,B 成立。
「假言三段論」中「大前提」是一條件句,包含「前件和後件」,並描述「前件」和「後件」之間的真假關聯。
二、「假言三段論」案例及日常生活應用
案例1:政策施行
衛福部官員表示:如果實施調漲健保費政策,則能降低健保財務危機。新政策將正式實施,因此,健保財務危機將解除。這是一種典型的政策分析推理,推理成立。但解決健保財務危機,是否僅有「調漲健保費」一項策略,「藥價黑洞」…等如何解決,也值得我們深思。
案例2:健康管理
研究顯示,如果我們每天運動30分鐘,那麼就能有效減重;最近我持續每天都運動30分鐘,因此,我的體重將會明顯降低。
「假言三段論」在日常生活中常見於計劃與預測情境,協助我們在面對未來不確定性時,建立清晰的因果關係,制定更有效的行動計劃。
當然我們必須記得,「假言三段論」之「前件、後件」不必然具有因果關係。
伍、不了解「三段論」可能造成的問題
不了解這些「三段論」的推理方式,可能導致我們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出錯誤的判斷和決策。例如:
誤用「直言三段論」:錯誤理解「前提」之間的關係,導致得出不合理的結論,例如:「所有工作努力的人都能成功;我很努力,因此,我一定會成功。」這樣的推論,忽略了努力以外的「其他成功因素」。
誤用「選言三段論」錯誤排除選項,忽視其他可能性,例如:「要麼減重維持身材、要麼吃美食;我不想錯過美食,因此我可能無法維持身材」。這推論,忽略了健康飲食與體重管理之間的平衡,我們為何不可「美食與身材」兼得。
誤用「假言三段論」:錯誤的假設條件,導致預測偏差,例如:「如果我投資這檔股票,那麼我一定會賺錢」。這忽略了市場風險與投資條件的變化。
陸、摘要本篇重點
本集我們介紹了三種主要的「演繹論證」推論形式: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和假言三段論,並通過具體案例,解釋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理解這些推理工具,有助於我們在各種情境中做出更有邏輯、更合理的決策,避免因推理錯誤,而導致的不必要失誤。熟悉這些推理方式,能夠提升我們的邏輯思維能力,幫助我們更好地應對生活中的各種挑戰。
本集我們概略談了「演繹論證」中之: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下集我們將聊聊「非演繹論證」中之:歸納推理、溯因推理、類比推理。
本集關鍵字:#演繹論證 #直言三段論 #選言三段論 #假言三段論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維基百科 直言三段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B%B4%E8%A8%80%E4%B8%89%E6%AE%B5%E8%AE%BA
維基百科 選言三段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80%89%E8%A8%80%E4%B8%89%E6%AE%B5%E8%AE%BA
維基百科 假言三段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1%87%E8%A8%80%E4%B8%89%E6%AE%B5%E8%AE%BA
百度百科 直言三段論
https://baike.baidu.com/item/%E7%9B%B4%E8%A8%80%E4%B8%89%E6%AE%B5%E8%AB%96/10610686
百度百科 假言推理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1%87%E8%A8%80%E6%8E%A8%E7%90%86/8663610
單元三:邏輯輯推論
https://ghresource.k12ea.gov.tw/uploads/1618815379715k5PI9dUn.pdf
EP05|「白白胖胖」說合乎邏輯嗎?
https://www.mirrorvoice.com.tw/podcasts/65/1230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本集將探討兩種主要的推論方式:「演繹論證」和「非演繹論證」。「演繹論證」從普遍原則出發,推導出「必然的結論」,適用於確定結論的情況。另一方面,「非演繹論證」基於具體經驗、或觀察,推導出「可能的結論」,具有不確定性。並以牛羊避開電擊的例子,說明這兩種推論方式的應用。了解這些邏輯工具,有助於我們在不同情境中,做出更合理的決策。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23-牛羊也懂「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將探討兩種主要的推論方式:「演繹論證」和「非演繹論證」。「演繹論證」從普遍原則出發,推導出「必然的結論」,適用於確定結論的情況。另一方面,「非演繹論證」基於具體經驗、或觀察,推導出「可能的結論」,具有不確定性。並以牛羊避開電擊的例子,說明這兩種推論方式的應用。了解這些邏輯工具,有助於我們在不同情境中,做出更合理的決策。
壹、「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異同
「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是兩種不同的推理、或推論方式,用於從「前提」推導出「結論」。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1.前提和結論間的關係,以及2.在「結論」的確定性上,兩種論證方式有顯著差異。
「演繹論證」是一種從一般原則,或普遍性前提,推導出「特定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一個演繹論證可以是有效的、或無效的。有效的演繹論證,其形式是正確的,結論必然可由前提推導出來,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我們來看一個教科書中的經典例子。
大前提:所有人都會死。
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
結論:所以蘇格拉底會死。
在這個例子中,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都為真,那麼結論必然為真。
「非演繹論證」是一種從具體觀察或經驗出發,推導出「可能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非演繹論證」結論的真假,具有或然性,因此結論有可能為真,但不保證必然性的一定為真,即「結論」的真假,不必然由前提的真假決定。我們來看一個例子。
大前提(指具體觀察或經驗):在過去的經驗中,天氣預報說下雨機率高於50%的時候,通常真的會下雨。
小前提:天氣預報說今天下雨機率70%。
結論:因此,今天很可能會下雨。
「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是邏輯推理或推論中,兩種不同的方式。「演繹論證」強調邏輯的嚴密性,而「非演繹論證」則更關注於從經驗中獲得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不自覺地,交替使用演繹論證和非演繹論證。瞭解它們的特點和適用場景,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晰地思考問題,做出更合理的判斷。
接著,我們就以一群抵達新牧場的牛羊的親身經驗,說明這些牛羊如何藉由「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適應新牧場的生活。
貳、牛羊也懂「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
一群剛抵達牧場的牛羊,難免會觸碰到帶電的柵欄,經過多次的電擊體驗後,牠們會離開柵欄遠遠的。如果牛羊會思考的話,牠們的行為似乎經過了理性的推論,其過程大致如下:
1.有一天,我不小心碰到了柵欄,結果被電感到極不舒服。
2.隔了幾天,我又不小心碰到了柵欄,結果被電感到極不舒服。
3.往後些日子,我又有了幾次相同的體驗。
4.經過多次的經驗後,我推論出如下的「原則」:
「如果碰到那該死的柵欄,就會受到電擊感到極不舒服」。
以上,是牛羊從具體觀察或經驗出發,推導而得出的「一般原則、普遍性前提」。這過程就是典型的「非演繹論證」。
當然,這透過經驗推導而得的「原則」,不必然一定成立,例如:那天停電了,或電路線故障,這時碰到柵欄,是不會被電的。
「如果碰到那該死的柵欄,就會受到電擊感到極不舒服」,有了這個「一般原則、普遍性前提」,這也就是「演繹論證」三段論中的「大前提(假設條件)」。
牛羊有了這個大前提,為了避免再次遭電擊,其「結論」就是「遠離那該死的柵欄」,這過程就是典型的「演繹論證」,也是典型的「否定後件」論證,其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Q不成立(為假) ~Q
結論:所以P一定也不成立(為假) 所以~P
大前提:如果碰到那該死的柵欄,就會受到電擊感到極不舒服 P→Q
小前提:我不想再次體驗電擊滋味 ~Q
結論:所以,我應遠離那該死的柵欄 所以~P
「否定後件」論證,請詳見本頻道第七集(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參、總結
「演繹論證」就像從高處俯瞰,從普遍法則出發,推導出對特定事件的「必然結論」。適用於追求結論正確的情況。
「非演繹論證」就像從低處仰視,從具體事例出發,推論出「一般原則、普遍性前提」的可能結論。適用於需要根據經驗和觀察做出判斷的情況,其結論不一定總是正確,但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世界和做出決策。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根據不同的情境,選擇使用演繹論證或非演繹論證。當我們需要得出絕對可靠的結論時,我們會使用演繹論證。當我們需要根據經驗和觀察做出判斷時,我們會使用非演繹論證。瞭解這兩種推理方式的差異,有助於我們做出更合理的判斷和決策。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演繹論證」是一種從一般原則,或普遍性前提,推導出「特定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
重點二:「非演繹論證」是一種從具體觀察或經驗出發,推導出「可能結論」的推理、或推論方式。
本集我們說明了「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下集我們將聊聊,「演繹論證」中三種類型論證:直言三段論、選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
本集關鍵字:演繹論證、非演繹論證、否定後件、歸納推理、歸納論證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非演繹推理_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hk/item/%E9%9D%9E%E6%BC%94%E7%B9%B9%E6%8E%A8%E7%90%86/22711025
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x11oefi03q701w529speld0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網紅小吳和紀卜心共同創立的「十盛熟成奶茶專賣店」,近期因奶茶成分引發爭議,消基會點名「奶茶使用的奶品標示不清」,引發網友議論。本集我們將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對消費者及企業主的啟發。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22-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四: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網紅小吳和紀卜心共同創立的「十盛熟成奶茶專賣店」,近期因奶茶成分引發爭議,消基會點名「奶茶使用的奶品標示不清」,引發網友議論。本集我們將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對消費者及企業主的啟發。
壹、事件源起
事件源自於「十盛熟成奶茶專賣店」,其所販售的「奶茶」不是純鮮奶茶,該品牌宣稱使用「熟成生乳」,實際上採用「北海道生乳粉搭配奶精」,引發爭議。對此,網紅醫師蒼藍鴿在節目《蒼藍鴿的醫學天地》指出,奶精為「超加工食品」,且奶精不是奶是油,「茶加奶精,其實就是茶加油」。
「奶精」主要是由棕櫚油、椰子油等植物性油脂,經過部份氫化處理後製成,並添多種乳化劑、色素、香料…等添加物,如此可以讓油品更穩定、更好吃,但價格相對低廉,「奶精」加在飲料內,只是為了增加「奶味」。
類似案例,十一年前(102年)由藝人小S代言、其夫婿許雅鈞投資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產品標榜以天然酵母製作、無化學添加物,卻遭香港網友踢爆含有人工香料,在持續追查和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業者終於坦承使用人工香精製作麵包。亦是一典型案例。當年,消基會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經「纏訟10年」,結果於去年出爐。判決認定胖達人麵包,確實不符合廣告內容,消費者應享有「安心食用產品」的權益,而非擔憂因食用產品對健康造成傷害。然而,因麵包添加的人工香精,無法確定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多大影響,法院最終判定,需賠償消費者部分損失。
以「食品成份標示不符」、或「食品成份標示不實」等關鍵字,在網路上,我們都可查尋到許多違規報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胖達人烘焙摻人工香料風波」該二事件會引發軒然大波,應與網紅或明星有關。類似事件,應是經常就在我們身旁發生,只是我們不知覺。
俗話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同一個事件,內行的人探索其內涵,外行的人則看其表面。接著,我們將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對消費者及企業主的啟發。
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們先回顧本頻道第21集(EP21-邏輯一致性:理性思維的基石)中之重點。
重點一:「邏輯一致性」要求我們在一論證的推論過程中確保以下三點:
1.前提的一致性
2.推論過程的合理性
3.結論的一致性
重點二:一論證中,「不一致」的主要型態有二:
型態一、矛盾前提(提出相互矛盾的理由)
型態二、矛盾結論(提出與結論相矛盾的理由)
貳、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風波」對消費者的啟示
「十盛奶茶」事件,不僅是品牌經營的警示,對於我們每個人,尤其是在消費行為上,也有著深刻的啟示。
一、消費不再盲目,了解資訊透明的重要性
主動求證:面對琳瑯滿目的產品,不要輕易被廣告、或品牌形象所迷惑,應主動查詢產品成分、生產過程等相關資訊,以做出更理性的選擇。
關注標籤:購買食品時,仔細閱讀食品標示,了解成分列表,特別留意添加物。
比較不同品牌:同類產品,不同品牌之間的成分、品質可能存在差異,多方比較有助於做出更佳選擇。
二、注意品牌形象與實際表現的落差
勿以貌取物:品牌形象只是產品的一面,並不能代表產品的全部。
重視產品本質:我們應更注重產品的實際品質和功能,而非過度看重品牌形象。
不盲從潮流:不要盲目跟隨潮流,而是根據自身需求和價值觀做出選擇。
三、個人價值觀與消費行為的連結
消費是一種價值觀表達:我們的消費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我們的價值觀。
選擇符合自身價值觀的產品:我們可以透過消費行為,來支持自己認同的品牌和理念。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如102年黑心油事件、103年餿水油事件之相關企業,抵制並拒絕再購買其產品。
拒絕虛假宣傳:對虛假宣傳說「不」,鼓勵企業誠信經營。
四、維護自身權益,勇於發聲
維護自身權益:當發現產品與宣傳不符時,應勇於維護自身權益,向相關部門投訴。
參與監督:我們可以透過參與產品評價、分享消費經驗等方式,共同監督市場。
五、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不人云亦云:不要輕易相信他人推薦,尤其是網紅、明星…等,而是要獨立思考,依自身需求形成自己的判斷。
多方求證:在做出決定前,多方收集資訊,進行比較分析。
「十盛奶茶」事件提醒我們,作為消費者,我們不僅是產品的使用者,更是市場的一份子。透過提升自身的消費意識和判斷能力,我們可以共同營造一個更加誠信、透明的消費環境。
參、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風波」對企業主的啟示
一、品牌形象一致性的崩塌
消費者信任的破滅:十盛奶茶一直以來給消費者一種健康、天然的形象,此次事件,無疑動搖了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基礎。
品牌價值的貶損:摻入奶精這種行為,與品牌所宣稱的品質背道而馳,嚴重損害了品牌的價值。
形象塑造的困難:要重建一個曾經崩塌的品牌形象,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時間成本。
二、產品品質一致性的缺失
品質管控的漏洞:事件暴露了十盛奶茶,在產品品質管控方面的嚴重缺失,無法保證產品與所宣稱品質一致。
消費者疑慮的加深:消費者開始對十盛奶茶的其他產品產生質疑,懷疑是否存在其他隱瞞。
產品競爭力的下降:在消費者心目中,十盛奶茶的產品競爭力將大幅下降。
三、企業行為一致性的矛盾
宣傳與事實不符:十盛奶茶的宣傳,與實際產品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這種不一致性讓消費者感到被欺騙。
社會責任的缺失:企業沒有履行好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導致了此次事件的發生。
企業文化的反思:企業內部是否存在以營利為目的,忽視產品品質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四、危機處理一致性的不足
反應遲緩:在事件發生後,十盛奶茶的危機處理顯得過於遲緩,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信息不透明:企業在危機處理過程中,信息不透明,加劇了消費者的憤怒。
誠意不足:企業的道歉和補救措施缺乏誠意,無法平息消費者的怒火。
五、對企業的啟示
重視品牌形象建設:企業應從一開始就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並堅持不懈地維護。
加強產品品質管控:建立完善的產品品質管控體系,確保產品的一致性。
誠信經營:企業應以誠信為本,言行一致,不欺騙消費者。
完善危機處理機制:建立健全的危機處理機制,以便在危機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應承擔起社會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產品。
「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對所有企業敲響了警鐘,「一致性」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石。只有在品牌形象、產品品質、企業行為、危機處理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性,才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實現企業的持續經營。
總結本集重點如下:從「十盛奶茶」事件中,我們學習到:
* 消費要保持理性,不盲從。
* 產品資訊透明至關重要。
* 產品品質與品牌形象並重。
* 消費者應勇於維護自身權益。
下集我們將聊聊:「演繹論證」與「非演繹論證」
本集關鍵字:黑心油事件、餿水油事件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未息 網紅蒼藍鴿揭恐怖真相:喝下去的其實是油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10697
十盛摻奶精1成分「害人破戒」!醫酸:沒買1送1解決不了的事
https://tw.news.yahoo.com/%E5%8D%81%E7%9B%9B%E6%91%BB%E5%A5%B6%E7%B2%BE1%E6%88%90%E5%88%86-%E5%AE%B3%E4%BA%BA%E7%A0%B4%E6%88%92-%E9%86%AB%E9%85%B8-%E6%B2%92%E8%B2%B71%E9%80%811%E8%A7%A3%E6%B1%BA%E4%B8%8D%E4%BA%86%E7%9A%84%E4%BA%8B-022502406.html
一文看懂-台灣網紅紀卜心、小吳認「十盛奶茶摻奶精」 牛奶vs.奶精一文看懂 - VOCO News|北美華人即時新聞
https://news.vocofm.com/health-news/104155/#google_vignette
鮮奶茶風波! 「奶精」真的十惡不赦嗎? 藍鴿的醫學天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dzi_FhTQoM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邏輯一致性」,簡單來說,就是指在一個論證中,不存在相互矛盾的「前提(假設條件、事實),換句話說,這些「前提(假設條件、事實)能夠同時為真(成立)。「邏輯一致性」是理性思維的基石,也是我們判斷一個論證,是否合理或可被接受的重要標準。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21-邏輯一致性:理性思維的基石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邏輯一致性」,簡單來說,就是指在一個論證中,不存在相互矛盾的「前提(假設條件、事實)」,換句話說,這些「前提(假設條件、事實)能夠同時為真(成立)。「邏輯一致性」是理性思維的基石,也是我們判斷一個論證,是否合理或可被接受的重要標準。
壹、理解「邏輯一致性」
「邏輯一致性」要求我們,在一論證的推論過程中確保以下三點:
1.前提的一致性:確保所有「前提(假設條件、事實)」彼此不矛盾,也就是說:前提必須同時為真(成立)。
2.推論過程的合理性:推論過程要清晰且合乎邏輯,不能跳躍推理,或未經論證就得出結論。
3.結論的一致性:「結論」是由前提,經由推論過程推導而出。
基上,當我們認為某一論證是合理的,結論是值得被接受的,那麼我們便假設了二件事,第一:推論出結論的諸理由(前提)是真的,及第二:結論是由這些理由(前提)推導而出的。
接著,我們要問自己二個問題。第一:這些理由是真實的嗎?第二:結論是源自於這些理由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表示在這一論證中,出現了「不一致」。因之,在一論證中,「不一致」的主要型態有二:
型態一、矛盾前提(提出相互矛盾的理由)
矛盾前提或稱為,自我衝突、自我矛盾、自相矛盾,是指一論證中的諸理由(前提),不可能全部為真,或都成立。
例如,在偵訊過程中,「一致性」是一個關鍵的判斷標準。當某嫌疑犯的供詞,前後矛盾、與已知事實不符,或與其他證據相互矛盾時,偵訊人員就會懷疑其陳述的真實性。亦即該嫌疑犯的說詞或理由,不可能全部為真,或都成立,當然也無法作為無罪的證據。
型態二、矛盾結論(提出與結論相矛盾的理由)
在論證中,提出與結論相矛盾的理由,是指在一個論證中,出現了支持議題的事實(或理由),與結論相互抵觸;或在一個論證中,呈現的事實(或理由),證成了與結論正好相反、或矛盾的另一結論。
例如,某知名本土品牌,宣稱其產品「純天然」、「無添加」,強調使用天然原料,不含任何化學物質。然而,消費者仔細檢視產品成分表後,發現其中包含多種化學合成物質。換句話說,該產品事實上使用「化學添加劑」,與其所宣稱的「純天然、無添加」正好相矛盾。
十一年前(102年)由藝人小S代言、其夫婿許雅鈞投資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產品標榜以天然酵母製作、無化學添加物,卻遭香港網友踢爆含有人工香料,在持續追查和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業者終於坦承使用人工香精製作麵包。亦是一典型案例。
案外案,當年,消基會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經「纏訟10年」,結果於去年出爐。判決認定胖達人麵包,確實不符合廣告內容,消費者應享有「安心食用產品」的權益,而非擔憂因食用產品對健康造成傷害。然而,因麵包添加的人工香精,無法確定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多大影響,法院最終判定生技達人公司,及其前後任董事長,需賠償消費者部分損失。
貳、缺乏「邏輯一致性」案例
案例一:疫苗與自閉症
國外某一知名醫師研究宣稱,兒童接種疫苗會導致自閉症,並提供了大量案例支持。此言論一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許多家長拒絕為孩子接種疫苗,反造成兒童更大傷害。
儘管該醫生提供的案例數量龐大,但這些案例並不能建立因果關係,本頻道第18集(EP18-邏輯謬誤之二:相關不等於因果),也一再強調「相關不等於因果」。後續大量的科學研究表明,疫苗與自閉症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該醫生的論述缺乏嚴謹的科學依據,且與已有的醫學知識相矛盾,因此不具邏輯一致性。
案例二:陰謀論
網路上流傳著各種陰謀論,例如月球登陸是假的、911事件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等。這些陰謀論往往提供大量看似合理的證據,但這些證據經不起科學的推敲。
陰謀論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它們往往能提供簡單而全面的解釋。然而,這些解釋往往忽略了大量事實,且與已有的科學知識相衝突。陰謀論的邏輯漏洞百出,缺乏邏輯一致性。
案例三:氣候變遷
部分人士認為,氣候變遷是自然現象,與人類活動無關,他們指出,歷史上氣候曾多次發生變化,因此目前的氣候變遷,也只是一個自然循環。
雖然氣候確實會發生自然變化,但大量的科學證據表明,目前全球氣候變遷的速度和幅度,遠超歷史上的自然變化。而且,多項科學研究表明,人類活動,尤其是溫室氣體排放,是造成當前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因此,認為氣候變遷是自然現象的說法缺乏邏輯一致性。
案例四:偽科學
一種新型的保健品,聲稱可以包治百病,並提供了大量的「臨床實驗」數據。
偽科學往往利用人們對健康的渴望,通過誇大功效、捏造數據等手段來欺騙消費者。這些「臨床實驗」往往設計不嚴謹,樣本量不足,且缺乏對照組,因此得出的結論不可信。這種保健品的宣傳缺乏邏輯一致性,屬於典型的偽科學。
案例五:政治宣傳
政治人物在競選期間,往往會做出一些相互矛盾的承諾,以迎合不同選民的需求。例某總統候選人,在某一場合承諾將「減稅」,但在另一場合宣稱將「增加公共建設支出」。然而,專家指出,在不增加財政赤字的情況下,這兩個承諾不可能同時實現。
政治宣傳的目的是為了贏得選票,因此政治人物,可能會為了達到目的,而做出一些不符合邏輯,或自相矛盾的言論。這種為了迎合選民,而做出矛盾承諾的做法,顯然缺乏邏輯一致性。
以上案例,皆是真實案例,你可以使用如下關鍵字:「兒童接種疫苗會導致自閉症」、「月球登陸是假的」、「911事件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氣候變遷是自然現象,與人類活動無關」、「一種新型的保健品聲稱可以包治百病」、「競選期間做出相互矛盾的承諾」搜尋,均可查得相關訊息及報導。
參、不了解「邏輯一致性」可能造成的問題
藉由上述案例,如果我們不了解邏輯一致性,可能會在日常生活中,引發一系列問題,從小到影響人際關係的溝通,大到在專業領域導致決策錯誤。
一、容易被誤導:
在日常生活中,邏輯不一致可能會導致,個人在面對選擇時感到困惑。缺乏理性思維的人,容易被虛假信息、偽科學等所欺騙。例如,一個人如果同時渴望健康生活,但又過度沉迷於不健康的飲食習慣,那麼他將無法達成自己的目標,甚至會感到內在的衝突與挫敗感。
二、做出錯誤的決策:
在做出重要決策時,如果不能對信息進行客觀、理性的分析,就可能做出錯誤的選擇。邏輯一致性是決策制定的基礎之一。在商業、政治、教育等領域,決策者如果未能保持邏輯一致性,可能會導致錯誤的決策,從而引發負面後果。
三、影響人際關係:
如果不能保證言行一致,就會損害他人對我們的信任。在溝通過程中,邏輯一致性,幫助表達者清楚傳達信息,避免誤解。如果表達缺乏邏輯一致性,容易引發對方的困惑,甚至導致不必要的爭執。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邏輯一致性」要求我們在一論證的推論過程中確保以下三點:
1.前提的一致性
2.推論過程的合理性
3.結論的一致性
重點二:在一論證中,「不一致」的主要型態有二:
型態一、矛盾前提(提出相互矛盾的理由)
型態二、矛盾結論(提出與結論相矛盾的理由)
網紅小吳和紀卜心共同創立的「十盛熟成奶茶專賣店」,近期因奶茶成分引發爭議,消基會點名「奶茶使用的奶品標示不清」,引發網友議論。下集我們將從「一致性」觀點,探討「十盛奶茶摻奶精風波」,對消費者及企業主的啟發。
本集關鍵字:邏輯一致性、不一致謬誤、自我衝突、自我矛盾、自相矛盾、陰謀論、偽科學。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維基百科-一致性 (邏輯)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80%E8%87%B4%E6%80%A7_(%E9%82%8F%E8%BC%AF)
維基百科-不一致的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D%E4%B8%80%E8%87%B4%E7%9A%84%E8%AC%AC%E8%AA%A4
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on6g1l0b6r01ye2bwbdv6x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我們經常在網路上看到:「根治腎臟病」、「根治高血壓」…等廣告,或類似新聞報導如「重磅消息,糖尿病可根治…」等訊息。本集我們將聊聊:這些「可疑訊息」可靠嗎?我們如何分辨其真偽?
在這兒,我們提供二種方法,讓您查核「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等可疑訊息」,並分辨其真偽。
方法一:消極懶人法
至「Cofacts真的假的」或「MyGoPen(台語諧音-麥擱騙)」查詢
方法二:積極解決法。
步驟一:查核「主角(醫生、或專家)」的可信度。
步驟二:查核「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的可信度。
步驟三:查核「報導或廣告網址」是否會變更。
步驟四:查核「主角」是否會更動。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20-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三:「重磅消息,糖尿病可根治」可信嗎?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我們經常在網路上看到:「根治腎臟病」、「根治高血壓」…等廣告,或類似新聞報導如「重磅消息,糖尿病可根治…」等訊息。本集我們將聊聊:這些「可疑訊息」可靠嗎?我們如何分辨其真偽?
為了規避監管單位查緝、防止網站被封鎖、增加可信度、針對不同的疾病或症狀精準行銷、以及掩蓋非法行為。不肖業者,藉由不斷更換網址,使用虛假醫師、或虛假專業人士…等,來規避封鎖、混淆視聽,讓消費者難以辨別真偽,同時也增加執法單位,追蹤這些非法活動的難度。最後,更換網址能在被查緝前迅速轉移陣地;虛假醫師讓監管單位,難以查到個人身上,用以逃避法律責任。針對業者的這些應變行為,我們擬定了「消極懶人法」及「積極解決法」二種「可疑訊息」查核方法,提供你參考,讓你有能力分辨「可疑訊息」的真偽,讓你不再「病急亂投醫」。
壹、「可疑訊息」查核方法
方法一:消極懶人法
至「Cofacts真的假的」或「MyGoPen(台語諧音-麥擱騙)」網站,查詢是否已有該「可疑訊息」的查核結果。如尚未有相關查核結果,你可將該「可疑訊息」委請查核。
當然,這是最省時省力的方法,但也失去了自我訓練「提昇邏輯思維、及偵測神經敏感度」的機會。
方法二:積極解決法
步驟一:查核「主角」的可信度
將「可疑訊息」中提及的「主角(可能是醫師)」,搜索其相關資訊,比對其與「可疑訊息」內提及的內容是否吻合。
步驟二:查核「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的可信度
「可疑訊息」中提及「特效藥方、或治療法」,是否有具體成分、來源、臨床試驗結果等相關資訊。如有則進一步查詢其可信度。
步驟三:查核「報導或廣告網址」是否會變更
注意該「可疑訊息」的網址,是否會變更;或與「可疑訊息」類似之「標題」,變身成另一篇「新聞報導」或「廣告」。
步驟四:查核「主角」是否會更動
注意該「可疑訊息」中提及的「主角(可能是醫師)」是否會更動。
貳、案例查核說明
我們將以這篇類似新聞報導的廣告:「重磅消息!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還不用藥,原來靠的是它」為例,依上述方法查核,並說明如下。當然我們還是期待你自己動手試試。
方法一:消極懶人法
以關鍵字「重磅消息!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至「Cofacts真的假的」及「MyGoPen(台語諧音-麥擱騙)」網站查詢,結果如下:
「MyGoPen(台語諧音-麥擱騙)」網站:尚未有相關查核結果。
「Cofacts真的假的」網站:於113年7月6日,已有人委請查核該報導真實性,然尚無人回應。網站以AI初步分析此訊息結果如下,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這則訊息中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包括以下幾點:
1.該訊息宣稱有一位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但並未提供具體的醫學證據或研究報告支持這一說法,因此閱聽人需要懷疑其真實性。
2.訊息中提到的所謂「千年祖傳降糖特效方」並未提供具體成分、來源、臨床試驗結果等相關資訊,缺乏透明度和可信度。
3.訊息中多次提到的「趙仁義醫師」在糖尿病研究領域非常出名,但並未提供相關的醫學背景、研究成果或專業機構的認可,因此需要對其專業性提出質疑。
4.訊息中描述的一些案例故事,如腎臟被割除後逆轉糖尿病、腳部潰爛痊癒等,缺乏具體的醫學證據支持,可能存在誇大或不實之虞。
總之,閱聽人應保持懷疑的態度,對訊息中的宣稱進行深入思考和查證,以確保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方法二:積極解決法
步驟一:查核「主角」的可信度
將「可疑訊息」中提及的「主角(可能是醫師)」,搜索其相關資訊,比對其與「可疑訊息」內提及的內容是否吻合。
在「重磅消息!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還不用藥,原來靠的是它」這篇報導中,提及的「主角」為郭鈞泯醫師,查詢「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醫事人員查詢」系統,並無此醫師(包含中醫及西醫)。
另採用Google以「郭鈞泯醫師」搜尋,查得「郭鈞泯中醫師」,為香港註冊中醫師,被深圳市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聘為中醫師、研究員,負責日常臨床服務以及中醫藥先行先試方面的行政工作。此與報導中提及的「主角」郭鈞泯醫師,顯然不是同一個人。除此之外,並無查得其他「郭鈞泯醫師」的相關報導或資料。
步驟二:查核「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的可信度
「可疑訊息」中提及「特效藥方、或治療法」,是否有具體成分、來源、臨床試驗結果等相關資訊。如有則進一步查詢其可信度。
在這篇報導中,提到的所謂「千年祖傳降糖特效方」,並未提供具體成分、來源、臨床試驗結果等相關資訊。網路亦查無該「特效方」之相關資料。
步驟三:查核「報導或廣告網址」是否會變更
注意該「可疑訊息」的網址,是否會變更;或與「可疑訊息」類似之「標題」,變身成另一篇「新聞報導」或「廣告」。
於113年7月6日,有人委請「Cofacts真的假的」網站,查核該報導真實性,我們點選連結網址時顯示:無法連上這個網站,表示現在(113年8月27日)該網址已不存在,目前看到的該篇報導其網址已變更。
另採用Google以「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搜尋,查得該篇報導之變形廣告「逆轉糖尿病,高血壓,還不用藥】台灣國寶雞角刺」,其中「主角醫師」為劉一鳴,查詢「醫事人員查詢」系統,並無此醫師(包含中醫及西醫)。
步驟四:查核「主角」是否會更動
注意該「可疑訊息」中提及的「主角(可能是醫師)」是否會更動。
於113年7月6日,有人委請「Cofacts真的假的」網站,查核該報導真實性時,當時該篇報導之「主角醫師」為趙仁義醫師,目前(於113年8月27日)該報導之「主角醫師」為郭鈞泯醫師,在「逆轉糖尿病,高血壓,還不用藥】台灣國寶雞角刺」廣告,其中「主角醫師」為劉一鳴醫師。經查詢「醫事人員查詢」系統,並無此三位醫師(包含中醫及西醫)。
以上,是我們的查核結果,你要不要相信該篇報導、或廣告,就須依靠你自己的判斷抉擇了。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等可疑訊息」查核及分辨真偽方法。
方法一:消極懶人法
至「Cofacts真的假的」或「MyGoPen(台語諧音-麥擱騙)」查詢
方法二:積極解決法
步驟一:查核「主角」的可信度
步驟二:查核「特效藥方、或治療法」的可信度
步驟三:查核「報導或廣告網址」是否會變更
步驟四:查核「主角」是否會更動
下集我們將聊聊:邏輯一致性
本集關鍵字:Cofacts真的假的、MyGoPen麥擱騙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醫事人員查詢 衛生福利部
https://ma.mohw.gov.tw/Accessibility/DOCSearch/MASearchDOC
重磅消息!台灣名醫逆轉糖尿病,還不用藥,原來靠的是它
https://www.nvaoeofe02.top/
Cofacts真的假的查核結果
https://cofacts.tw/article/3089j65f9oteg
Cofacts真的假的查核結果-查核之網址(現已無法連結)
https://deasy.shop/jttc1/?banner=futurekey4620240625307804_1
【台灣名醫劉一鳴,逆轉糖尿病,高血壓,還不用藥】台灣國寶雞角刺
https://lohasyoupin.com/product/%E5%8F%B0%E7%81%A3%E5%9C%8B%E5%AF%B6%E9%9B%9E%E8%A7%92%E5%88%BA/?v=3d9975706be3
Cofacts真的假的
https://cofacts.tw/
MyGoPen事實查核
https://www.mygopen.com/
假訊息查證參考資訊 - 法務部調查局
https://www.mjib.gov.tw/EditPage/?PageID=adf9b60f-98af-4b65-b996-4f74145a4cd0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上集(EP18-邏輯謬誤之二:相關不等於因果)我們提及了,許多保健品僅為「食品」,並非「健康食品」。本集我們將聊聊:如何利邏輯思維協助你分辨,你吃的保健品是否具有「增進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的「健康食品」,還是「食品」。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9-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二:你吃的保健品是「健康食品」還是「食品」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上集(EP18-邏輯謬誤之二:相關不等於因果)我們提及了,許多保健品僅為「食品」,並非「健康食品」。本集我們將聊聊:如何利邏輯思維協助你分辨,你吃的保健品是否具有「增進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的「健康食品」,還是你吃的僅是「食品」。
「健康食品」既然是「食品」的一種,它一定與「食品」有所不同,我們就從『「健康食品」跟「保健食品」有什麼不一樣?』談起,包含如何識別「健康食品」;接著談談「健康食品一定有效嗎?」;最後提出購買及食用「健康食品」應注意的事項。請發揮你「邏輯思維」偵錯神經,讓自己買的安心,吃的安心。
壹、「健康食品」跟「保健食品」有什麼不一樣?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後,「食品」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取得許可後,始得稱做「健康食品」。一般食品不得擅自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或是具有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而坊間所稱之「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兩者並不相同。
貳、「健康食品」分那二大類?
第一軌為「個案審查」:產品需執行安全性、功效性及安定性試驗,經衛生福利部審查評估產品安全無虞並具保健功效,始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目前得宣稱之保健功效計有:「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等13項。產品所准許宣稱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稱敘述」,取決於個別產品所提出科學驗證之結果。
第二軌為「規格標準審查」:產品成分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該等成分已由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無需個案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目前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為「魚油及紅麴」兩項,凡獲得通過者,可宣稱之保健功效敘述均相同。如:魚油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三酸甘油酯;其功效乃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紅麴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總膽固醇;其功效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
通過審查的產品會給予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消費者可以從產品包裝上的標章及字號來辨別一、二軌,第一軌的產品上標有「衛部健食字第A00000號」,第二軌的產品標有「衛部健食規字第000000號」,少一個A字。
貳、「小綠人標章」代表什麼?
「小綠人標章」代表該產品是經過衛生福利部核准的「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
參、標示小綠人之「健康食品」一定有效嗎?
我們一再強調「相關不等於因果」,所以吃有小綠人標章的食品,不代表就能變健康,但至少吃的還是經過認證核可的食品,相較來路不明的產品仍較為安全。使用時應依照個人需求,選擇有品牌的產品,誇大或宣稱有太多效果的保健品應存疑,自己學會看標示,認清成分,並進一步查證,才能吃得安全。
馬偕紀念醫院營養師趙強,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即便是有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也只能說是含有「調節生理機能」成分的食品,只能調節或改善生理機能,但是否能將「機能調回正常、變健康」,就不是這些食品能保證的了。
肆、如何查詢「健康食品」?
對於核准通過之「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小綠人」圖像、許可證字號、保健功效敘述等相關規定項目。核可產品資訊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站;亦可至「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資料查詢」網站,輸入「健康食品」相關資料查詢。
伍、吃保健食品會傷腎、傷肝嗎?
對於慢性病患者而言,如腎臟病、糖尿病患者,一定(不是建議而是一定)要和你的專科醫生,或家庭醫生討論,慎選保健食品,若選擇不適當的保健食品,不僅無法增進健康,甚至會傷害腎臟最終走到洗腎。
今年(113年)日本小林製藥含紅麴保健食品風暴,多名消費者食用後罹患腎臟疾病,甚死亡案例。台灣業者也曾輸入小林製藥紅麴原料,下游廠商製成紅麴膠囊販售,截至113年8⽉23⽇,食藥署公布共有250件產品進行預防性下架。
陸、有「小綠人標章」就一定安全嗎?
「小綠人標章」是衛生福利部設立的「健康食品」認證標章,代表產品經過功效、安全性等審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產品品質。但因為個人體質差異、過度依賴健康食品、錯誤使用…等因素,都可能影響產品的安全性。因此在選購時,除了參考「小綠人標章」外,更應該依據自身需求和身體狀況,選擇正規通路、仔細閱讀產品標示,並在必要時諮詢醫生。總之,「小綠人標章」是選擇健康食品的重要參考,但你仍需具備判斷能力,做出明智的選擇。以下幾個事項,是你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保健功效不等於有醫療效果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品,它的功能是保健,而非治療疾病。即使有小綠人標章,也不能取代藥物治療。生病就應該去看醫生!
二、避免食用過量
任何食品過量攝取,都可能對身體造成負擔,即使是健康食品也不例外。應依照產品標示的建議攝取量食用。多吃不一定有害,但絕對無益,還可能因此提高疾病風險。
三、個人體質差異
小孩、孕婦、過敏體質,或患有慢性疾病者,隨便吃保健食品可能會導致一般人不會有的副作用,不可不慎重。使用前應徵詢醫師的意見。
四、避免過度依賴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是作為飲食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正常的均衡飲食,過度依賴可能會導致營養不均衡。
五、錯誤使用
即使是通過認證的產品,如果使用方法不正確,仍可能對健康造成影響。
六、購買及使用注意事項
選擇正規通路購買,例如:大型超市、藥局,或有信譽的網路商城購買,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購買前仔細閱讀產品標示,除了小綠人標章,也要注意產品的成分、建議攝取量、保存方式等資訊。如有正在服用其他藥物,應在食用前諮詢醫師或藥師的意見。
我們經常在網路上看到:「根治腎臟病」、「根治高血壓」…等廣告,或類似新聞報導如「重磅消息,糖尿病可根治…」等訊息。下集我們將聊聊:這些訊息可靠嗎?我們如何分辨其真偽?
本集關鍵字:健康食品、小綠人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健康食品管理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012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資料查詢
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InfoHealthFood.aspx?nodeID=162
「健康食品」有2款,食品藥物管理署來說分明!
https://www.mohw.gov.tw/cp-3206-21515-1.html
什麼是「健康食品」?讓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告訴您!
https://www.mohw.gov.tw/cp-3203-21850-1.html
健康食品概說暨網頁導覽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776
有吃有保健?正確認識健康食品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59001
日本的保健食品還能讓人放心嗎?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29845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相關不等於因果」是一個重要的統計學和科學概念,強調兩個變數之間存在關聯性,並不代表其中一個變數是另一個變數的原因。 將「相關」誤認為「因果」是一種邏輯謬誤,因為它忽略了其他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導致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8-邏輯謬誤之二:相關不等於因果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相關不等於因果。
「相關不等於因果」,或稱為「相關不蘊涵因果」、「相關不代表因果」,是一個重要的統計學和科學概念,強調兩個變數之間存在相關性,並不代表其中一個變數是另一個變數的原因。 將「相關」誤認為「因果」是一種邏輯謬誤,因為它忽略了其他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導致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
壹、如何理解「相關不等於因果」
當我們觀察到事件A出現時,事件B也同時出現,我們不能草率斷定A導致B的發生,亦即A、B有因果關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情況,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相關不等於因果」。
一、反向因果關係:
將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誤解為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我們以為A件導致B事件,但實際上是B事件導致A事件。亦即事件發生的順序,與我們設想的正好相反。例如,小張他媽認為:「小張沉迷於電玩,導致成績變差」,但實際上,可能因小張成績不佳,為了逃避學習而沉迷於電玩。
二、第三變數:
兩個看似相關的事件,可能是由於另一個「隱藏的變數」所導致的。以「教育程度越高,平均收入越高為例」,家庭背景好的孩子,通常有更多的資源投入教育,更容易獲得更高的學歷,同時也更有機會進入高收入的行業。家庭背景是影響教育程度和收入的共同原因。
三、純屬巧合:
「純屬巧合」也被稱為「偽相關」,有些事件之間的關聯性,可能只是隨機發生的,並不存在任何因果關係。例如,小張相信星座會影響一個人的個性特質,這可能只是純屬巧合,也可能是「巴納姆效應」的影響,小張盲目相信占星術,傾向於將模糊、籠統的描述,套用在自己身上,給予高度準確的評價,認為這些描述準確地反映了自己的特質。這也是占星學、占卜或心理測驗,以及抽籤擲筊等普遍被接受的原因。
四、一果多因
我們所看到的現象或事件,通常不是單一原因造成的,可能由多個原因,共同或分別作用的結果。例如: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但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施工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再舉一個例子,小張昨晚淋雨回家後,就感冒發燒了,小張歸咎於昨晚淋雨,但實際可能是由病毒感染、體質虛弱、環境變化等多種因素所共同導致。
貳、「相關不等於因果」日常生活應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運用「相關不等於因果」的概念,來避免落入思考陷阱,做出錯誤的判斷和決策。
一、理性分析資訊:
當我們看到新聞報導、網路文章,或廣告,宣稱某兩個事件、或物件之間,存在有相關聯時,應該保持懷疑的態度,思考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性,而不是輕易相信其所提出的「結論」。例如,當我們看到「喝咖啡可以預防失智」的報導時,應該先了解研究設計和數據分析的方法,並思考是否有其他因素可能影響結果,而不是盲目相信喝咖啡就能預防失智。
二、避免迷信:
許多迷信的產生,就是因為人們誤將「相關性」當成「因果關係」。例如,小張認為「穿紅衣可以開運」,小張在穿紅衣服時,碰巧中了樂透,就將兩者聯想在一起。但實際上,這兩者之間並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只是「純屬巧合」而已。
三、做出明智決擇:
許多保健產品的廣告,會強調某種成分,與特定健康之間的相關性。例如,新冠肺炎肆虐期間,看到廣告聲稱「吃A保健食品可以增強免疫力」,不要僅僅因為「相關性」就相信該產品,記得「有相關不代表有效果」。增強免疫力可能是許多因素所導致,例如:戒煙、睡眠充足、經常運動、營養均衡充足,且對保健品保持懷疑…等。如此思維才能做出最明智的決擇。
另提醒,許多保健品僅為「食品」,並非「健康食品」,擁有「食品藥物管理署」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認定之「小綠人標章」,才是「健康食品」。
參、不了解「相關不等於因果」可能造成的問題
一、錯誤歸因:
當我們誤將相關性當成因果關係時,可能會導致我們做出錯誤的歸因,將問題的原因歸咎於不相關的因素,而忽略了真正的原因。例如,小張遲到了,他會認為是塞車或公車故障導致;但如果看到別人遲到,他會認為對方是不守時。注意:當我們是行為的當事人時,我們傾向於將行為歸因於情境因素;但當我們是旁觀者時,我們傾向於將行為歸因於行為者的內在特質。
二、錯誤抉擇:
基於錯誤的因果推論所做出的決策,往往會導致浪費資源,甚至帶來負面影響。例如,小張誤以為「上班時間越長,工作成果會提昇,主管就會賞識」,就強迫自己加班,導致身心俱疲,工作效率降低,反而被主管痛罵一頓。
三、迷信和偏見:
許多迷信和偏見的形成,都是因為人們不了解「相關不等於因果」,而將兩個不相關的事件聯想在一起。例如,在中國,黑貓披上了靈異、恐怖的色彩,在西方中世紀時,黑貓被認為是女巫的化身,或是專為女巫服務的精靈,也被認為是撒旦或惡魔的使者。某日小張在遇見黑貓後,果然發生倒霉的事,便認為黑貓白確是厄運的象徵。但黑貓在日本是吉利的象徵,黑色招財貓更被認為是避邪消災力量最大的吉祥物。因之,黑貓是吉利或不吉利的象徵,純屬文化差異。
「相關不等於因果」提醒我們,在觀察到兩個事件或物件之間存在相關性時,或遇見二事件前後發生時,不應該輕易斷定其為因果關係,我們應該運用邏輯思維和科學方法,來驗證因果關係,避免落入思考陷阱,如此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擇。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記住「相關不等於因果」,因為很重要,所以再說三次。「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
本集我們提及了,許多保健品僅為「食品」,並非「健康食品」。下集我們將聊聊:如何利邏輯思維協助你分辨,你吃的保健品是否具有「增進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的「健康食品」,還是你吃的僅是「食品」。
本集關鍵字: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蘊涵因果、相關不代表因果、偽相關、巴納姆效應。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維基百科-相關不蘊涵因果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B%B8%E9%97%9C%E4%B8%8D%E8%98%8A%E6%B6%B5%E5%9B%A0%E6%9E%9C
相關、因果,傻傻分不清楚
https://pansci.asia/archives/345428
常聽到「相關不代表因果」,但科學家如何找出因果關係?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3090
相關不等於因果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9782
相關、因果,傻傻分不清楚
https://vocus.cc/article/62a201e8fd89780001d27888
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因」「果」經濟學》
https://ayueh.com/2021/04/reading/causal-inference-in-economics/
有相關就互為因果關係嗎?《因果螺旋》
https://www.scimonth.com.tw/archives/5805
天氣變冷,啤酒銷量就會下滑?搞錯因果關係,有數據也無法找到答案
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64789
維基百科-因果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9B%A0%E6%9E%9C%E8%AC%AC%E8%AA%A4
了解常造成思考盲點的「因果謬誤」,突破甚至聰明應用!
https://www.darencademy.com/article/view/id/16933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4月23日進行辯論,將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的判決,「廢死議題」再度成為熱門新聞。2010年法務部重新執行死刑,引發廢死聯盟痛批,曾歷經女兒遭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本集我們將藉白冰冰的這句話:「你們太高尚了」,來探討日常生活中,如何找出話中的隱含(隱藏)前提,並理解話中的可能的含意。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7-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三:反對死刑的人都很高尚嗎?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4月23日進行辯論,將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的判決,「廢死議題」再度成為熱門新聞。2010年法務部重新執行死刑,引發廢死聯盟痛批,曾歷經女兒遭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本集我們將藉白冰冰的這句話:「你們太高尚了」,來探討日常生活中,如何找出話中的隱含(隱藏)前提,並理解話中的可能的含意。
「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撇開白冰冰的真正想法,純粹從字面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理解:
一、反諷的表達:
根據報導,白冰冰對於廢死聯盟的批評,是相當直接且強烈的,她認為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嘲諷他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因此,「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也可能帶有反諷意味。她可能認為,雖然主張廢除死刑的人看似站在道德高地,但這種「高尚」並不符合她的現實觀點。她或許認為,廢除死刑忽略了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並可能導致社會缺乏對犯罪的應有懲罰。
二、認同對方的道德立場但無法認同:
白冰冰可能理解,主張廢死的人,是出於道德高度,基於人道主義或人權立場,所以認為他們「很高尚」,但她個人因為經歷過女兒遭綁架撕票的悲痛,對於加害者的罪行難以釋懷,因此,她認為這些人是抱持著高尚的理想,雖然她可能不同意這個立場,但仍對他們的動機和信念給予尊重。
三、突顯社會現實與理想的落差:
台灣有約有九成民眾贊成維持死刑,質疑為何少數人能違背法律,做出危害社會的事。白冰冰可能意在強調,雖然廢除死刑,看似道德上更高尚,但在現實中,這樣的理想不一定能夠解決犯罪或懲罰的問題。因此,她可能透過這句話表達,廢除死刑的理想固然高尚,但需要更現實的考量。
總結來說,白冰冰這句話雖然看似矛盾,不論這句話是出於真心的認可,或帶有批判性的反諷,它反映了白冰冰在面對這一議題時的立場和態度。
以上是「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純粹從字面理解的幾個角度。接下來,我們從邏輯三段論的角度,探討你對「你們太高尚了」這句話的解讀,及你如何得出這個「結論」。
假設你的解讀為:白冰冰在「嘲諷或反諷廢死聯盟人士」。你是如何推論得到這結論的,從邏輯的觀點來看,首先,從報導你得知二個事實(小前提):
事實一:白冰冰「贊成死刑」是她的一貫立場
事實二:白冰冰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
在這兒,要再加上一個如下的隱含(隱藏)大前提:
隱含(隱藏)大前提:如果某A主張某觀點V,且對主張相反立場的人說「你們太高尚了」,則某A一定是在「嘲諷或反諷」對方。
加上這個大前提後,論證就完整了,有小前提、大前提,如此才能得出你的「結論」:白冰冰在「嘲諷或反諷廢死聯盟人士」。
我們再來看看一個例子。《生之慾》是由日本知名導演黑澤明於1952年執導的電影,描述罹患胃癌的市民課課長渡邊,在生命最後的時光中,如何從原本行屍走肉般的公務員生活,最終找到生存意義並積極活出自我。在電影中,主角渡邊被診斷出罹患胃癌後,他的兒子不諒解渡邊將畢生積蓄帶離家,還誤會與他同行的年輕女職員是他的情人。
我們如何理解渡邊課長兒子的心態,事實上我們可看到二個事實:
事實一:兒子不諒解渡邊將畢生積蓄帶離家
事實二:兒子誤會與渡邊同行的年輕女職員是他的情人
但兒子是真關心老爸的幸福,擔心對方騙取老爸感情,還是擔心老爸積蓄被騙,自己無法繼承遺產,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既關心老爸幸福,也擔心可繼承遺產減少。針對父、母黃昏戀,子女心態可能為何?
首先先想想,看到或聽到的是否為事實,例如電影《生之慾》中,與渡邊同行的年輕女職員跟本不是他的情人,是兒子誤會了。如確認父、母有黃昏戀這事,接下來,可從那些面向來考量這議題呢?例如:抵觸與排斥、理解與支持、無奈與接受、不安或失落感、擔心未來責任問題…等,接著我們可以仿照上述廢死議題之推論方法,想想子女心態如為「抵觸與排斥」,得出這「結論:抵觸與排斥」中所須之隱含(隱藏)大前提為何,接著想想這「隱含(隱藏)大前提」合理嗎?經得起檢驗嗎?是真心的?還是自欺欺人?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如何得出隱含(隱藏)大前提:將已知事實(小前提)作為大前提「前件」,結論作為大前提「後件」。例如:
已知事實「今天下雨了」,「結論」: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這個例子中,隱含(隱藏)大前提為:「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
下集我們將聊聊: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相關不等於因果!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本集關鍵字:隱含(隱藏)大前提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不滿廢死 白冰冰諷:他們太高尚了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61082
生之慾-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4%9F%E4%B9%8B%E6%85%BE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本集主要在說明:如何找出論證中的「反例」,用來反駁一推理或論證。「反例」可以透過兩種方式找出:第一種是找出「前提為真、結論為假」的例子,證明該論證為「無效論證」;第二種是針對論證中的「大前提(假設條件)」,試著舉出能使「大前提」不成立的例子。找出「反例」不僅可以用來反駁論證,也是提升批判性思考能力的重要技巧。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6-反駁論證的方法-反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如何應用「反例」來反駁一論證。
本頻道第五集(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中,提及
西洋三段論:依前提而推導出結論,其論證架構如下:
P→Q 所有T是R 大前提(假設條件)
P成立 有S是T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R 結論
本頻道第二集(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中,提及我們可以如此這般反駁一個論證:
方法一、證明推論無效,為一「無效論證」。
方法二、舉出證據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為假或偽。
方法三、舉出反例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
上述方法一及方法三,均可採用舉出「反例」的方式來反駁一個論證,分別說明如下:
壹、舉出「反例」,證明推論無效,為一「無效論證」
「有效論證」,是指如果一論證的「前提都成立」,則保證「結論一定成立」,這樣的論證在邏輯中稱為「有效論證」。如果能夠找到一個例子,使一個論證的前提全部為真,而結論卻為假,那麼,我們就可以證明這個論證「不是有效論證(無效論證)」。這樣的例子就叫做「反例」。
本頻道第三集(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思維技巧三中,提及我們可依下法判斷一論證是否為「有效論證」:如果能找到一「反例」,證明縱使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為真,然而結論為假,則該論證為「無效論證」。尋找「反例」,就是證明一個論證為無效論證的方法。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說,「反例」的存在,就是告訴我們,某一「論證」的推理或推論是有問題的,該「論證」是「無效論證」。
本頻道第二集(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中,球迷A主張「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的論證如下: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在這一論證中,如果我們可找到「反例」:XXX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但XXX不是一位好投手,就可證明這一論證是「無效論證」。舉例來說,我們找到了一位標槍選手,力氣很大,能投時速 95英哩的球,但他投不進好球帶,甚至暴投,這樣一位標槍選手,不能稱之為好投手吧!因此如果一位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的投手,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這不一定吧。在這兒,這位「標槍選手」就是證明上述論證為「無效論證」的「反例」。
本頻道第七集(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中,提及「否定前件否定後件」、「肯定後件肯定前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或理由(前件),既然是謬誤,就一定是「無效論證」,所以必然存在有「反例」。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下雨天,則馬路是濕的。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小張這二個推論,都是「無效論證」,都存在有「反例」,我們可找到這樣的「反例」: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施工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在這兒「施工灑水」就是上述論證的「反例」。
再來看一個例子:
大前提 魚在水中呼吸
小前提 鯉魚也在水中呼吸
結論 所以鯉魚是魚
在這一論證中,我們可以找到「反例」,例如:「螃蟹」用鰓呼吸,且只能在水中呼吸,但螃蟹不是魚。所以上述論證,由「魚在水中呼吸、鯉魚也在水中呼吸」這前提,無法推論出「鯉魚是魚」這一結論,雖然「鯉魚在水中呼吸,鯉魚也確實是魚」,但整個推論是無效的。
貳、舉出「反例」,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大前提(假設條件)」不成立
本頻道第二集(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中,球迷A主張「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的論證如下: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這其中球迷A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說的是:「如果是一位好投手,一定能投出時速95英哩的球」,在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中,如果我們可找到「反例」:XXX是一位好投手,但XXX不能投出時速95英哩的球,就可證明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亦即如果我們能找到一位「好投手」,他有「精準的控球和變化球;或犀利的伸卡球和曲球」,但無法投出時速95英哩的球。例如:美國一代名投”瘋狗”麥達克斯(Greg Maddux),為前美國職棒投手,其投球生涯以精準控球聞名,拿手武器是尾勁極佳的沉球,最快球速為時速93英哩,這一個「反例」就能證明,「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5英哩的球!」這一「假設條件」不成立。
參、「反例」在邏輯思維中之角色
一、闡明概念的限制與例外:
「反例」可以挑戰我們對事物的一般性理解,揭示規則的例外情況。例如:"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這個命題,可以用如下的「反例」來反駁:「日本發現了一隻全身皆白的白烏鴉」。
二、測試和改進模型或理論:
在設計和應用模型或理論時,尋找「反例」有助於發現其限制,並針對這些限制進行修正和完善。例如:天文學家托勒密的「天動說,或稱為地心說」,隨著天文觀測的準確度愈來愈高,「天動說」所構成的體系必須不斷的修正。
三、評估前提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反例可用於檢驗特定規則、因果關係或分類的普遍性。通過尋找不符合前提的例子,可以評估前提的有效性,並進一步判斷結論的可靠性。例如:『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的生物是魚類,我們可找到反例:「文昌魚、七鰓鰻,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且終生生活在水中,但文昌魚、七鰓鰻不是魚」,透過這一「反例」,我們可反思,「魚」應該如何定義才適切。
四、引導發現新資源和解決方案:
當面對問題或挑戰時,尋找反例可以幫助我們發現新的資源和解決方案。例如,一個害怕公開演講的人,可以透過回想過去在類似情境下,但不感到焦慮的經驗,來找出克服恐懼的資源。
五、提升批判性思考能力:
尋找反例的能力,有助於我們更敏銳地發現論證或主張的漏洞,並避免落入思考陷阱。透過不斷練習尋找反例,可以提升我們的批判性思考能力,做出更合理的判斷。總而言之,尋找反例不僅僅是為了反駁論證,更是一種重要的思考工具,可以幫助我們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事物,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新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將自己或他人所做的推理、論證,將其中的前提與結論找出,然後將之轉化為論證形式,然後嘗試看能不能以邏輯規則推導出「結論」,或是找找看是否存在有「反例」,藉此衡量自己或他人推理、論證的可信度。在此強調,如果我們無法「利用邏輯規則推導出結論」,不代表論證為「無效論證」;相同的,無法找到「反例」,亦不表示論證為「有效論證」。因為無法推導出結論,或無法找到反例,可能是肇因於我們自身能力不足。
總而言之,「反例」是一種強大的邏輯工具,可以用來檢驗和挑戰各種推論、主張、論證。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舉出「反例」,證明推論無效,為一「無效論證」
重點二、舉出「反例」,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大前提(假設條件)」不成立
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4月23日進行辯論,將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的判決,「廢死議題」再度成為熱門新聞。2010年法務部重新執行死刑,引發廢死聯盟痛批,曾歷經女兒遭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廢死聯盟踩著受害人的血跡前進,並說:「你們太高尚了,我追不到」。下集我們將藉白冰冰的這句話:「你們太高尚了」,來探討日常生活中,如何找出話中的隱含(隱藏)前提,並理解話中的可能的含意。
本集關鍵字:反例、有效論證、無效論證、「否定前件」謬誤、「肯定後件」謬誤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ejdfnu005501xic7gpfxel
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on6g1l0b6r01ye2bwbdv6x
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w8n9xs30jz901xic1xl9ke2
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x11oefi03q701w529speld0
維基百科-反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F%8D%E4%BE%8B
冀劍制-哲學家養成術 10 隱藏前提與反例練習
https://classone.cwgv.com.tw/course/detail/M2019102107365564515
冀劍制-尋找反例的意義
https://wwwold.hfu.edu.tw/~cchi/critical%20thinking%20web/counter-example.htm
百度百科-反例
https://baike.baidu.hk/item/%E5%8F%8D%E4%BE%8B/6386439
百度百科-反例法
https://baike.baidu.hk/item/%E5%8F%8D%E4%BE%8B%E6%B3%95/4832983
NLP百科文章 130-反例(Counter Example)
https://mentor-nlp.com/%E7%99%BE%E7%A7%91%E6%96%87%E7%AB%A0%E5%AF%B6/130-%E5%8F%8D%E4%BE%8B%EF%BC%88counter-example%EF%BC%89/
維基百科-謬誤論證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AC%AC%E8%AA%A4%E8%AB%96%E8%AD%89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充足理由律,這邏輯基本定律指出,任何一個被確定為真的思維,都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違反充足理由律有兩種型態的邏輯錯誤:一是理由虛假,亦即使用了不真實的事件作為理由;二是理由推不出結論,亦即理由雖然為真,但與結論之間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5-邏輯四大定律之三-充足理由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中之充足理由律。
依據維基百科,充足理由律可簡述為:任何判斷必須有(充足)理由。古希臘亞里斯多德的經典邏輯只明確的描述了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三個基本公理。「充足理由律」是由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提出,並由德國哲學家叔本華將充足理由律和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並列,把它看成經典邏輯的第四個思維規律公理。
充足理由律具有多種表達方式,以下幾個表述也許是所有這些表達方式最好的總結:
1.對於每個實體X,如果X存在,那麼對於X存在的原因有足夠的解釋。
2.對於每個事件E,如果E發生,那麼都有充分的解釋說明為什麼E會發生。
3.對於每個命題P,如果P為真,那麼對於P為什麼為真有足夠的解釋。
在這兒,「命題」是指一個可以判斷為「真或假」的陳述。「足夠的解釋」我們可以用理由或原因來理解。
依壉上述維基百科的說明,「充足理由律」指出,任何事物的存在或發生,都必定有一個充分的理由或原因,不論是具體的物體、發生的事件,或是我們認為是正確的命題,都應該可以找到使其存在的理由。這就像解開謎題一樣,每個謎題的答案,都必須有合理的解釋或原因。例如,樹木會生長是因為陽光、空氣、水和土壤,提供了生長所需的條件;蘋果從樹上掉落是因為地心引力的作用。
接著,我們來看幾個「充足理由律」的案例:
案例一:迷信風水導致投資失利
某知名企業家王先生投資失利,損失慘重,據知情人士透露,王先生一向迷信風水,此次投資決策是聽從了「大師」的建議,選擇在所謂的「風水寶地」投資房地產。然而,由於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該地區房地產價格一路走低,導致王先生投資失利。專家指出,投資決策應基於市場分析和理性判斷,迷信風水等非理性因素,缺乏充足理由,最终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案例二:業績下滑歸咎於星座運勢
本季業績公布後,小張業績出現明顯下滑,小張表示,自己最近星座運勢不佳,做什麼事都不順利,才會導致業績下滑。小張的主管則認為,小張業績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態度不夠積極,缺乏動力,而非星座運勢所致。心理學家指出,星座運勢缺乏科學依據,將個人成敗歸因於星座運勢,是缺乏充足理由的錯誤想法。業績好壞決定在自身,努力學習、提升自我、態度夠積極,才能獲得理想的業績。
案例三: 公司業績下滑引發管理層爭論
某公司近期業績持續下滑,引發管理層對原因的爭論。銷售部門認為,公司產品缺乏創新,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加上競爭對手推出更具吸引力的產品,是導致業績下滑的根本原因;研發部門則認為,業績下滑是因為市場競爭激烈,公司與經銷商未適時調整策略,導致公司產品銷量下降。總經理最終表示,將成立專門團隊,深入調查業績下滑的原因,制定有效的因應策略,幫助公司走出困境。
以上案例都涉及到「充足理由律」,亦即任何判斷都必須有客觀、真實的理由支持。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問題時,我們應該避免依據主觀臆測、迷信等非理性因素,而武斷地下結論。要仔細分析問題,找出真正的原因,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斷和決策。
在西洋三段論中,充足理由律是指在同一論證過程中,一個結論、主張、立場被確認為真或成立,總是有充足理由的。
Q真,是因為P真,並且由P能推導出Q
〔(P→Q)且P〕→Q
如果理由P不成立,或理由P推不出結論Q,都可視為違反充足理由律。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一、「充足理由律」指出,任何一個被確定為真的思維,都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
二、違反充足理由律有兩種型態的邏輯錯誤:一是理由虛假,亦即使用了不真實的事件作為理由;二是理由推不出結論,亦即理由雖然為真,但與結論之間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下集我們將聊聊:反例
本集關鍵字:充足理由律、西洋三段論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MBA智庫百科.充足理由律
https://wiki.mbalib.com/zh-tw/%E5%85%85%E8%B6%B3%E7%90%86%E7%94%B1%E5%BE%8B
維基百科-充足理由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85%E8%B6%B3%E7%90%86%E7%94%B1%E5%BE%8B
傅偉勳《西洋哲學史》:簡介叔本華《充足理由律之四大根據》與《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1281
百度百科-充足理由律
https://baike.baidu.hk/item/%E5%85%85%E8%B6%B3%E7%90%86%E7%94%B1%E5%BE%8B/2090806
百度百科-解釋充足理由律
https://baike.baidu.com/item/%E8%A7%A3%E9%87%8A%E5%85%85%E8%B6%B3%E7%90%86%E7%94%B1%E5%BE%8B/22594278
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w8n9xs30jz901xic1xl9ke2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矛盾律」指出「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的命題,不能同時為真,但可同時為假;而「排中律」則強調「互相矛盾」的命題不能同時為假,必有一真。這兩個定律的主要差異在於適用範圍,矛盾律適用於所有「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的命題,而排中律僅適用於「矛盾關係」的命題。理解「矛盾律」和「排中律」有助於釐清思緒、做出正確判斷,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如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學堂個人網站。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14-邏輯四大定律之二-矛盾律、排中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中之「排中律」和「矛盾律」。
********
「矛盾律」指出,在同一個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的命題不能同時為真,必有一假。
「矛盾」一詞,源自《韓非子》中《難一》所述故事,大意如下:有一位賣盾和賣矛的楚國商人,他誇讚自己賣的盾牌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物件都無法刺穿它」,又誇讚自己賣的矛說:「我的矛鋒利無比,可刺穿任何物件」。有人問他說:「用你的矛來試著刺你的盾,結果將會如何」?我們知,「不能被刺穿的盾」和「能刺穿一切的矛」,如此這樣的盾和矛,是不可能同時存在,但可能同時不存在。
「矛盾律」適用於「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的二個命題,其中「反對關係」亦稱「對立關係」,是兩個具有完全相異關係的概念。例如:「黑」和「白」;「上」和「下」;或上述的「盾和矛」,都是「反對關係」,而非「互相矛盾」的二個概念。
-------------------
「排中律」則表示,在同一個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不能同時為假,必有一真。換句話說,對於一個命題,它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沒有中間地帶。
例如:「這個蘋果是紅色的」和「這個蘋果不是紅色的」,這兩個命題是必然一真一假,不存在其他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排中律只適用於互相矛盾的命題,例如:「今天是星期一」和「今天不是星期一」,這二者必然不能同時為假,必有一真;排中律不適用於互相反對(反對關係)命題,例如:「今天是星期一」和「今天是星期三」,這二者可能同時為假。
********
「矛盾律」、「排中律」的差異點
一、就適用範圍來說:矛盾律適用於所有「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只要兩個命題不能同時為真即可,例如「這是香蕉」和「這是蘋果」。而「排中律」只適用於「矛盾關係」,也就是一個命題和它的直接否定,例如「這是香蕉」和「這不是香蕉」。
二、就解決的矛盾類型來說:矛盾律解決的是「對比性矛盾(反對關係)」,也就是兩個命題雖然矛盾,但可能同時為假。例如「這個數字是偶數」和「這個數字是奇數」,對於數字「0」來說,這兩個命題都為假。而排中律解決的是「對抗性矛盾」,也就是兩個命題必然一真一假,不存在其他可能性。
綜上所述,所有能用排中律解決的矛盾,都能用矛盾律解決,反之則不然。
********
生活中的「矛盾律」、「排中律」案例
案例一:某總統候選人在辯論會上,承諾將「減稅」,並同時「增加公共建設支出」。然而,專家指出,在不增加財政赤字的情況下,這兩個承諾不可能同時實現,呼籲選民應謹慎評估候選人的政見。
這說明了,某總統候選人的承諾,明顯違反了邏輯學中的「矛盾律」,也就是說,「減稅」和「增加公共建設支出」這二張支票,不可能同時兌現,但可能同時跳票。
案例二:轟動社會的搶劫案開庭審理,被告堅稱自己案發時在家中,但檢方出示了案發地點附近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告當時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由於被告的說詞和監視器畫面互相矛盾,被告不可能在同一時間,既在家中又在案發現場附近,基於檢方提出的證據為監視器畫面,而被告的說詞並無證據可證實,法官最終採信了檢方的證據。
案例三:某民眾在A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後,被告知可能患有癌症,該民眾至另一醫院複檢,得到了截然相反的診斷結果。這一矛盾讓該民眾無所適從,不知道該信任哪一家醫院的診斷。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診斷,不可能同時成立,要麼有病,要麼沒病,不可能兩者都對。
專家建議患者在面對矛盾診斷時,可以尋求第三方醫療機構的意見,並進行進一步檢查,以確保診斷結果的準確性,切忌急病亂投醫。
案例四:家中電鍋無法煮飯,我們可以先檢查電源是否有電,如果電源接通有電,那麼就可以排除電源故障的可能性;接下來,我們可以檢查電鍋指示燈是否亮起,如果電鍋指示燈不亮,那麼接著檢查電鍋保險是否正常,以此類推,直到找到故障的根源為止。
電鍋無法煮飯,其中必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依據「排中律」的精神,這些環節不可能都沒有問題,必定至少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因之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難,在解決問題或故障排除的過程中,「排中律」可以用來找出造成問題的所在。
案例五:歸謬證法/反證法,是一種邏輯的推理方法。當我們想論證某主張「Q成立」時,我們先假設「Q不成立」,藉由這樣的假設導出矛盾的結果,由此我們就可以論證說,原來的假設「Q不成立」錯誤,所以該主張「Q成立」才是正確的。
當我們想論證某主張「Q不成立」時,我們先假設「Q成立」,藉由這樣的假設導出矛盾的結果,由此我們就可以論證說,原來的假設「Q成立」錯誤,所以該主張「Q不成立」才是正確的。
例如,我們想論證或主張:「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不成立,我們先假設「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是成立的,藉由這樣的假設,如可導出或找出矛盾的結果:有天候影響,但仍然施工,由此我們就可以論證說,原來的假設「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是錯誤的,所以該主張「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不成立」是對的。
*******
接下來,我們談談如何運用「矛盾律」和「排中律」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首先,保持警覺,識別矛盾點:例如,在交易或投資時,要特別仔細聆聽,留意對方說法中,是否存在自相矛盾或前後不一致的地方。
第二、仔細思考,不要被表面現象迷惑:騙徒經常利用各種話術,和表面現象來包裝自己,例如,不要因為「某一個商品看似正品」,就推斷「其它商品也是正品」,要透過「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思維方式,對每個可疑的點進行進行真偽驗證,避免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第三、驗證資訊,不輕信盲從: 對於可疑的說法或資訊,要積極搜尋其他來源的資訊來進行驗證,就能避免誤信、被騙的悲劇。
第四、小心「話術陷阱」:詐騙集團常利用排中律的邏輯,誘導受害者在二選一的壓力下,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應保持冷靜,不要因為對方的言語壓力而輕易相信任何說法。
總結來說,「矛盾律」和「排中律」雖然是幫助我們釐清思緒、做出決斷的有效工具,但在面對複雜多變的現實情況時,更需謹慎運用,避免掉入過度簡化的思維陷阱。要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必須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並運用邏輯思維來分析問題。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矛盾律(非﹛A且~A﹜):A、~A 不可同真
排中律(A或~A) :A、~A 不可同假
矛盾律適用於所有「互相矛盾、或反對關係」的命題,而排中律僅適用於「矛盾關係」的命題。
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的基
礎,下集我們將聊聊「充足理由律」,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矛盾律、不矛盾律、排中律、歸謬證法、反證法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邏輯思維訓練 矛盾關係推理(註:內容有推理錯誤)
https://tsuifei.github.io/blog/logic-training02/
MBA智庫百科.矛盾律
https://wiki.mbalib.com/wiki/%E7%9F%9B%E7%9B%BE%E5%BE%8B
MBA智庫百科.排中律
https://wiki.mbalib.com/wiki/%E6%8E%92%E4%B8%AD%E5%BE%8B
邏輯學基礎:怎麼運用排中律讓生活更好?
https://kknews.cc/zh-tw/education/5nz3ylk.html
智者的邏輯(七)--邏輯規律
https://wenjane1966.pixnet.net/blog/post/104847659-%E6%99%BA%E8%80%85%E7%9A%84%E9%82%8F%E8%BC%AF%28%E4%B8%83%29--%E9%82%8F%E8%BC%AF%E8%A6%8F%E5%BE%8B
矛盾律、排中律
https://www.cis.um.edu.mo/~fstitl/2002-geometry/contradiction-1.html
【老九散講】22、如雷貫耳的邏輯學四大定律
https://kknews.cc/news/93p9gbj.html
邏輯題什麼的很難嗎?
https://kknews.cc/education/55al33.html
維基百科 矛盾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F%9B%E7%9B%BE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3-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二:「一半年輕人免繳稅」這是悲歌還是政績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
本集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首先,我們摘要說明「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的事件源起,及其相關報導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競選期間,召開「找回財政紀律」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其中有關「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部份,財政部透過臉書回應如下:
為優化稅制,財政部近年推動多項改善所得分配之租稅措施,包含建立最低稅負制、推動房地合一稅制、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及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制度,以擴大稅基。另為減輕受薪階級租稅負擔,自106年度起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無須課稅、107年度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108年度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每年評估物價指數上漲程度依法調高免稅額及扣除額。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
不過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以上是相關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重組上述財政部回應如下:
首先,依據報導及財政部的回應,我們摘要整個事件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提出主張「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等稅制相關政見。
財政部回應澄清,「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免繳稅,即「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免繳綜所稅」。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
1.財政部近年已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
2.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三、找出「結論」:不須進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財政部未明顯說出,但從回應中隱含有此意思)。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我們來看看財政部的回應,違反了那些邏輯思維:
第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
簡單的說,財政部認為:因為政府「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這一事實為原因,其結果就是「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以三段論架構財政部的回應如下:
財政部回應中未直接說出的「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前件P),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後件Q)
小前提(事實):「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成立(為真)Q
結論:所以政府一定有「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P(為真)。在財政部回應中,隱含表達了「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成效卓著,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我們來看看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是否「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一定有「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呢,這不一定吧,在「近半中低所得不用繳稅」之申報戶中,可分為二類,第1.類:申報戶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第2.類:得利於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讓他們從應該繳稅,轉換成無須繳稅一族。也就是說,「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並不是全部由「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所導致。所以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假設條件(隱含大前提)並不成立。
第二、「肯定後件」謬誤
財政部在臉書發的澄清圖卡寫道「近一半年輕人免繳綜所稅」,引起網友不滿,認為「這就代表年輕人低薪到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
財政部回應原企圖應為:「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顯示「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成效卓著,並無某總統參選人所謂的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綜合上述財政部的論證,是一「肯定後件」謬誤,我們知「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後件Q),並非僅僅是「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前件P)這一個原因所造成,如上所述,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就如同網友認為的,低薪也是造成不用繳綜所稅的原因。
有關「肯定後件」謬誤,請詳本頻道第七集,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第三、違反「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
財政部回應澄清中說: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其中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如何理解,第一種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第二種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你認為是那一種呢?
同場加演: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因為2017年稅改前,單身上班族年所得30.6萬就要繳納綜所稅,換算下來月薪2萬5就要繳稅;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拍板「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放寬到40.8萬元,月薪3萬4以下免繳稅,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造福93萬戶納稅人,2022年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更放寬至42.3萬元。所以「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府稅改提高免稅額、扣除額,減輕社會新鮮人的財務壓力,「請停止抹黑好政策」。
先不論每年申報戶之變動,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政府「稅制優化方案」造福93萬戶納稅人(約占不用繳稅申報戶29%),由本應繳稅變成不用繳稅。依此比例,得利於政府「稅制優化方案」的申報戶,約占全部申報戶的14%。所以財政部的回應,有誤導民眾認為「稅制優化方案」,造福了47%的申報戶。
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所以財政部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這其中「免繳稅申報戶」,財政部之資料年為110年,立委之資料年未說明。
上述財政部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依網友的留言「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來看,「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網友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這與立委所提出資料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事實上約占一半的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被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財政部貼文中的:年輕人與弱勢族群)。所以財政部貼文中,「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這句話,有藉語詞歧義,誤導民眾之嫌疑。
誠如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這句話說的沒錯,不是「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而是「半數申報戶窮到免繳稅」,況且還有那些收入沒達到申報門檻,也沒退稅問題,根本不用申報綜所稅的人。
同一律,它要求在同一論證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財政部及立委的上述論證,違反了「同一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
第四、違反「同一律」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原先總統參選人,設定之議題應該是: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財政部澄清強調的是:「近年持續推動稅改,並已有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成效。財政部這一回應,有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之嫌疑,避開正面回應: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而立委之澄清,更是徹底將議題由「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績還是悲歌」的爭議,轉移至是否「政府實施多項減稅優惠」為一好政策!
唉,有些臉還真是自己湊上去被打的。這些官員和立委要嗎邏輯沒學通,要嗎精通邏輯,企圖轉移民眾注意力。抱歉,自己也犯了二分法,非黑即白謬誤!
有關「同一律」,請詳本頻道第11集,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技巧一:「否定前件」、「肯定後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前件)造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下雨天,則馬路是濕的。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
小張這二個推論,結果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因為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
技巧二:「同一律」要求我們,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原則:
1.在定義概念或關鍵字時,必須明確其內涵和外延,並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保持其確定性和同一性。
2.在進行比較時,必須使用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在進行論證時,必須保持議題和理由的一致性,不能混淆議題或轉移議題。
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的基礎,下集我們將聊聊「矛盾律、排中律」,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肯定後件」謬誤、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財政部喊「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當政績?真相竟是薪水太低!全網炸鍋了
https://tw.news.yahoo.com/%E8%B2%A1%E6%94%BF%E9%83%A8%E5%96%8A-%E5%8D%8A%E5%B9%B4%E8%BC%95%E4%BA%BA%E5%85%8D%E7%B9%B3%E7%A8%85-%E7%95%B6%E6%94%BF%E7%B8%BE-%E7%9C%9F%E7%9B%B8%E7%AB%9F%E6%98%AF%E8%96%AA%E6%B0%B4%E5%A4%AA%E4%BD%8E-%E5%85%A8%E7%B6%B2%E7%82%B8%E9%8D%8B%E4%BA%86-111249841.html?guccounter=1&guce_referrer=aHR0cHM6Ly93d3cuZ29vZ2xlLmNvbS50dy8&guce_referrer_sig=AQAAAKetk_CNUUzemBv8W8fXYCqCfj_GD1EGsOZqETKi4jdObAszR2N1DJ0mlEPPjRN85E3OWO3LMU82LIkmFFVl3RF-TfynFkzgVhS4Xn6UwVwgg59khQ-e3SaUpXOtx6i2SGvT1VodTgJceeIRZB0CnUp6Vny2Zb0G_SCJD8Je7546
財政部打臉柯文哲稱「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網炸鍋「這是悲歌不是政績」!主計長直言:政府有責任改善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92331
財政部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mof.gov.tw/posts/647932660855523?ref=embed_post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7067be957de4ea0ab806eb3eab65fe0
近半免繳稅是因扣除額提高 林楚茵:停止抹黑好政策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475341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今天我們要來聊聊兩個邏輯概念,「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聽起來好像很嚴肅,但其實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充分條件」指的是某件事存在的充分保證;而「必要條件」則是指少了它,某件事就一定不會發生。我們透過數個生活案例,例如喝可樂導致血糖飆升、健康飲食與維持健康的關係等,說明如何區分「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我們鼓勵聽者在日常生活中,仔細分辨這兩個概念,混淆這兩個概念將會導致:表達不準確、判斷錯誤以及邏輯思維混亂。
EP12-「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
**************
壹、何謂「充分條件」、「必要條件」
--------------
「充分條件」是確保某件事「存在」的條件(「存在」這詞往后將視狀況,分別使用:存在、發生、成立、或為真),充分條件強調P的存在,足以保證Q 的存在;但Q的存在,不一定需要P的存在,也不保證P的存在。如此P就是Q的「充分條件」。
舉例來說:我們以P表示「下雨」,以Q表示「地面潮濕」,「下雨」P會導致「地面潮濕」Q,但「地面潮濕」Q,不一定是由「下雨」P導致的,也可能是因為潑水導致的。所以,「下雨」P是「地面潮濕」Q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
充分條件是三段論大前提(假設條件)的前件,如果有「下雨」這一事實(稱為前件P,充分條件),則保證「地面潮濕」一定成立(稱為後件Q,必要條件)。表達為P→Q。今天如果有「下雨」的事實,有了這一個「充分條件」,則今天「地面一定是潮濕」的。
--------------
「必要條件」是少了它,某事就不會存在,簡單來說,如果沒有Q的存在,則必然沒有P的存在,然如果Q存在,則P未必一定存在,P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如此,Q就是P的「必要條件」。
舉例來說:我們以P表示「下雨」,以Q表示「地面潮濕」,「地面潮濕」Q是「下雨」P的必要條件,因為沒有「地面潮濕」這事實存在,就不可能存在有「下雨」P這事實。但「地面潮濕」Q不一定是「下雨」P造成的,也可能是因為「灑水」或其他原因所造成。所以,「地面潮濕」Q僅是「下雨」P是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必要條件是三段論大前提(假設條件)的後件,如果有「下雨」這一事實(稱為前件P,充分條件),則保證「地面潮濕」一定成立(稱為後件Q,必要條件)。表達為P→Q。今天如果「地面不是潮濕」的,少了「地面潮濕」這一個「必要條件」,則今天一定沒有「下雨」。
-------------
了解了「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我們來看看它們的差異。「充分條件」強調P的存在,足以保證Q的存在,但Q的存在,不一定需要P的存在,換句話說,P是Q存在的充分條件,但並非Q存在唯一條件。相對地,「必要條件」則強調沒有Q的存在,P就不可能存在;但有Q的存在,不一定會有P的存在,也就是說,Q是P發生的「必要條件」,但Q的存在,並不保證P的存在。
有關三段論,請詳本頻道第五集: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
貳、「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案例
--------------
案例一:可樂當水喝杭州男子喝掉了命
大陸杭州有一名中年男子,日常把可樂當成水喝,結果血糖爆表,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據他的家屬說,男人發病前20多天,將可樂當水喝,越喝反而越覺得口渴,越覺得口渴就更加沒有節制的喝,最後連走路的力氣都沒有了,才被家人送到醫院。
在這個案例中,「將可樂當水喝」是「血糖飆升」的充分條件,因為「將可樂當水喝」,對糖尿病患者而言,足以導致「血糖飆升」。但「血糖飆升」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吃甜食、壓力…等,所以「將可樂當水喝」並非「血糖飆升」的必要條件。
對一位糖尿病患者而言,如果將「把可樂當水喝」誤認為「血糖飆升」的必要條件,心中想我只要不喝或少喝可樂,就可避免「血糖飆升」,因而對甜食、含糖飲料…等來者不拒,這可能造成「血糖飆升」的嚴重後果。
--------------
案例二:健康飲食是維持健康的必要條件
近年來,健康意識抬頭,越來越多人注重養生。營養師指出:「只有維持均衡飲食,攝取足夠營養,才能維持身體健康。」
這句話點明了健康飲食(維持均衡飲食,攝取足夠營養),是維持「身體健康」的「必要條件」。缺乏均衡飲食,即使服用保健食品、規律運動,也難保身體健康。當然,維持健康並非僅靠「健康飲食」就能達成,還需運動、睡眠、壓力管理等多方面配合,所以「健康飲食」並非「身體健康」的充分條件。
如果將「健康飲食」誤以為是「身體健康」的充分條件,因而僅注重「維持均衡飲食,攝取足夠營養」,而忽略了要運動,生活作息也不規律,如此要「維持身體健康」可能有困難吧!
--------------
案例三:小雄一定有年終額外獎金可領嗎?
年終快到了,業務經理對業務員說:這一季業績如果沒有達標,年終額外獎金就別想了。小雄拍拍胸說:好佳哉,我這一季業績已達標了,年終額外獎金領定了。
小雄這一認知正確嗎?小雄是混淆了「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的區別。業務經理所說:「這一季業績如果沒有達標,年終額外獎金就別想了」,意即:「如果想領年終額外獎金,這一季業績一定要達標」,換句話說,「除非(只有)這一季業績達標,年終才有額外獎金可領」。從業務經理的話中,我們知「這一季業績達標」,只是「領年終額外獎金」的「必要條件」,並非「充分條件」。
小雄誤將「這一季業績達標」,為「領年終額外獎金」的「充分條件」。想想,這一季業績已達標,年終就一定有額外獎金可領嗎?想想地是濕的,就一定下雨了嗎?
--------------
案例四:「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日常生活應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經常聽到如下的一些話或判斷,例如:
如果想要未來過好日子,現在就必須好好讀書,考上好大學。
只有努力讀書,擁有大學文憑,才能找到好工作。
只要努力,就會成功。
如果想要找到好工作,就必須多考一些證照。
街道淹水了,剛剛一定是下大雨了。
如果想要減肥,就必須控制飲食和多運動。
如果想要成為醫生,就必須先取得醫學院入學許可。
只要使用新鮮的食材,就能做出美味的料理
想想上述的話或判斷,那些用詞是「充分條件」,那些用詞是「必要條件」,這些表達正確嗎、用詞精確嗎?「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就像一對行影不離的雙胞胎,他們一起出現,很難區分隨是隨,你能正確區分嗎?加油!
**************
參、混淆「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後果:表達不準確、錯誤判斷、邏輯思維混淆
一、表達不準確:在日常生活中,若混淆「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的區別,可能會造成表達上的誤差。
例如:「只要努力,就會成功」這句話中,「努力」只是「成功」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缺少「努力」這必要條件,想成功應是白日夢;但努力不一定保證成功,因為成功還需要其他因素,如機運、才能…等。
再看一個例子:「只有擁有大學文憑,才能找到好工作」。這句話中,「擁有大學文憑」,既不是「找到好工作」的充分條件,也不是「找到好工作」的必要條件。 雖然大學文憑可能提升就業競爭力,但「擁有大學文憑」,不保證找到好工作,例如:許多失業的大學畢業生;缺乏大學文憑的人,仍然可能透過其他途徑,例如技能培訓或創業,找到好工作,例如郭台銘。
二、錯誤判斷: 在邏輯推理和決策過程中,混淆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可能會導致判斷錯誤。
例如:假設「下暴雨」是「街道淹水」的充分條件。如果誤認為「下暴雨」是「街道淹水」的必要條件,那麼當看到街道淹水時,就會直接判斷出一定是下暴雨了,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原因,例如水管破裂,低窪地區海水倒灌,都可能造成街道淹水。
三、邏輯思維混淆: 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是邏輯學中的基本概念,混淆兩者意味著邏輯思維能力不足,難以清晰、有條理地分析問題。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充分條件」是確保某件事「存在」的條件。
「必要條件」是少了它,某事就不會存在。
下集我們將藉由幾則網路報導,談談「一半年輕人免繳稅,這是悲歌還是政績」。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充分條件、必要條件、三段論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w8n9xs30jz901xic1xl9ke2
邏輯大補帖: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
https://g.co/gemini/share/01fb9ca81be8
以「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為主題的播客節目
https://monica.im/share/chat?shareId=vehnPnbKxqjohtjD
百度百科 必要條件 (數學中的一種關係形式)
https://baike.baidu.hk/item/%E5%BF%85%E8%A6%81%E6%A2%9D%E4%BB%B6/9706361
《歡樂邏輯養成班,超有料!》:你是我的必要條件、充分條件,還是充分必要條件?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9175
[H07] 必要及足夠條件
https://philosophy.hku.hk/think/chi/nsc.php
維基百科 充分必要條件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85%E5%88%86%E5%BF%85%E8%A6%81%E6%9D%A1%E4%BB%B6
主題:充分條件VS必要條件
https://yamol.tw/note_book.php?bsid=10613¬eid=5950
百度百科 充分條件 (數學名詞)
https://baike.baidu.hk/item/%E5%85%85%E5%88%86%E6%A2%9D%E4%BB%B6/7958489
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https://vinci3016.pixnet.net/blog/post/234525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同一律」是形式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也被稱為無矛盾律] 、和充足理由律)之一,它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同一律」的作用是保持思維的確定性,在進行思維和論證時,如果違反了同一律,就會導致思維混亂、論證不具說服力等結果。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中之「同一律」。
「同一律」是形式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也被稱為無矛盾律] 、和充足理由律)之一,它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同一律」的作用是保持思維的確定性,在進行思維和論證時,如果違反了同一律,就會導致思維混亂、論證不具說服力等結果。
「同一律」是思維的基礎規律,遵守「同一律」可以幫助我們進行清晰、準確的思維和論證。因之,我們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原則:
1.在定義概念或關鍵字時,必須明確其內涵和外延,並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保持其確定性和同一性。
2.在進行比較時,必須使用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在進行論證時,必須保持議題和理由的一致性,不能混淆議題或偷換議題。
違反同一律主要可分為四種: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
一、混淆概念:指的是在論述中,將一個概念的內涵或外延混淆,造成前後不一致。例如,將「言論自由」等同於「不受限制的言論」,就是一種混淆概念的錯誤,因為「言論自由」是指在法律範圍內的表達自由,但並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說任何話,例如:煽動暴力或誹謗他人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二、偷換概念: 指的是在論述中,故意將一個概念偷換成另一個概念,以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例如:討論某行為是否合乎「道德規範」,以「法律允許我做這件事」為理由,證成這行為一定是道德的」,在這兒將「合乎道德規範」,偷換成「合法」,忽略了法律允許的事情,不一定都是「合乎道德規範」,藉此轉移焦點。例如:通姦除罪化(雖無刑事責任,但仍有民事賠償責任)。
三、混淆議題: 指的是在論述中,將不同的議題混為一談,造成討論失焦。例如:討論是否應該提高「基本工資」,支持者關注的是,提高基本工資「對窮人的影響」;而反對者關注的是,提高基本工資「對企業的影響」。這兩個論點本質上是不同的,但卻被混淆在一起,導致雙方各說各話,無法就提高基本工資的利弊,進行客觀的討論。
四、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指的是在論述中,故意將議題轉移到另一個不相關的議題上,以達到逃避問題的目的。在討論政府的財政赤字問題時,不知不覺轉移到談論全民健保重要性,這將議題從財政轉移到健保。
以下我們討論幾個違反同一律的案例
一、「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案例:
「混淆概念」大部份無意識的為之,但「偷換概念」一般是有意識的為之。請看以下的案例。
在立委侯選人A的政見發表會中,
記者詢問:為什麼你不支持同性婚姻?
立委侯選人A回答:嗯,我想這是因為我成長環境使然。
在上述記者和立委侯選人A的對話中,記者詢問:「為什麼」你不支持同性婚姻?在這裡「為什麼」有二種解讀
一、「解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原因」
二、「論證」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立委侯選人A回答如果是作「解釋」,就不必為自己成長環境負責。如果是論證,立委侯選人A則須進一步為自己立場,提出理由去辯護。
我想記者原意是請立委侯選人A,「論證」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而立委侯選人A則巧妙的利用語詞歧義,有意識的「偷換概念」,將「為什麼」採用「解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原因」,來巧妙迴避記者的詢問。
再來看一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例子。台灣夏季高溫炎熱,不少辣妹喜歡穿著露肚裝、短褲,顯示細腰、美腿,吸引不少男生的目光,但又有不少女生討厭被人盯著看的感覺。所以就有人說:「愛穿就不要怕被看,怕被看就不要穿。」你認為如何呢?就邏輯上說是沒問題的,如果愛穿(P),就不要怕被看(Q),P→Q;如果怕被看(~Q),就不要穿(~P),前者是肯定前件論證,後者是否定後件論證,都是有效論證。「怕被看就不要穿」這句話,有讓聽者誤以為什麼都不要穿,語義上有誤導的嫌疑(違反同一律)。
穿不穿只有二種選擇,要麼穿(露肚裝、短褲),要麼什麼都不穿,如果穿當然吸引目光,如果不穿,肯定吸引更多目光,所以無論妳穿或不穿,都將吸引目光。小姐你怎麼選呢?
當然,只要語氣不輕薄,適時輕鬆的話語博得一笑,無傷大雅,也無不可。
再舉幾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論證如下:
再看看白馬非馬這經典案例。這是中國古代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提出的著名論點,他認為「白馬」不等於「馬」,因為「白馬」包含了「白色」和「馬」兩種屬性,而「馬」只是一種屬性。實際上,這種說法實際上是混淆了「是」的概念,在「白馬是馬」這句話中,「是」是「屬於」的意思,亦即白馬屬於馬這個類別;而公孫龍則將「是」解釋成「等於」的關係,因此得出「白馬不是馬」的結論。
以下幾個案例,是一般邏輯書籍、或網路中,經常可看到的「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例子。
大學是分布於台灣各縣市的
台灣大學是大學
所以台灣大學是分布於全國各地的
幸福是生命的終點
生命的終點是死亡
所以幸福是死亡
開心果很香很好吃
小明是家裡的開心果
所以小明很香很好吃
二、「混淆議題或偷換議題」案例:
是否還記得第四集,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中之案例,就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場景:忙了一天剛下班回到家的媽媽,一進家門就看到上小學的兒子在客廳玩電動,而不是在房間寫功課。
媽媽生氣的說:你下課回家後怎麼不先寫功課,整天就知道玩電動。
兒子回了一句: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
媽媽說:我上班八小時很累,回家先休息一下!
兒子馬上回應:妳上班八小時很累,我上課八小時也很累!
在這兒,母親原先設定的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為: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被兒子轉移為: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兒子的這一句話:「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犯了「相似非難(你也一樣)」謬誤,沒有針對母親的話回應,而採「妳也跟我一樣」來反擊,這同時違反了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中之「偷換議題(轉移議題)」,母親沒有查覺,落入了兒子的陷阱而不自覺,慘啊。
再來看一個「混淆議題」的例子。甲、乙兩方人馬在爭論:是否「應該廢除死刑」,甲方提出,維持死刑,可有效嚇阻犯罪、降低犯罪率;然乙方不認可,雙方就此吵的不可開交。結果雙方由原先之議題:是否「應該廢除死刑」,轉換成爭議:是否「維持死刑,可有效嚇阻犯罪、降低犯罪率」。
了解了「同一律」,為了避免在討論或論證時違反同一律,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確保概念或關鍵字的一致性: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使用的概念或關鍵字應該保持前後一致,不能隨意改變其內涵或外延。例如,在討論「大學」這個概念時,應該明確「大學」這個概念或關鍵字,是「集合名詞:指所有大學的集合」,還是指涉特定的單一學校,例如「台灣大學」。
二、避免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為杜絕「達到混淆視聽為目的」的論證,在論證過程中,應該避免使用似是而非的概念,來替代原來的概念。
三、明確議題,避免偷換或混淆議題: 論證時,應當確保議題明確,並且自始至終都圍繞著同一個議題進行討論,不能在未加說明的情況下,故意轉移或改變討論的主題。
總之,要做到「同一律」的要求,需要在思維和論證時,保持概念和議題的清晰和一致,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產生歧義的語言,才能夠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論證。
下集我們將聊聊:「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敬請期待。
關鍵字: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語詞歧義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yivab001au01wgcewgfgfn
認識「同一律」,快速看清事物本質,太漲知識了
https://kknews.cc/news/xmm9k2r.html
白馬非馬 公孫白馬
https://kknews.cc/history/mprr4ng.html#google_vignette
維基百科:白馬非馬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9%BD%E9%A9%AC%E9%9D%9E%E9%A9%AC
中共的詭辯術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b5/2019/10/09/909610.html
維基百科:歧義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7%BE%A9%E8%AC%AC%E8%AA%A4
【老九散講】22、如雷貫耳的邏輯學四大定律
https://kknews.cc/news/93p9gbj.html
論證有效性分析邏輯錯誤的辨別誤區(一):概念模糊與概念混淆
https://kknews.cc/education/aabk6zn.html
涅槃謬誤 完美主義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6%85%E6%A7%83%E8%AC%AC%E8%AA%A4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本集我們將第一集(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的爭議,改寫模擬了小陳和小張分別以「海馬是魚」和「海馬不是魚」為論點進行辯論,並藉此介紹印度邏輯(因明)的架構和論證技巧(詳「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並採用「立量破」和「顯過破」兩種反駁方法,分析了雙方論證的缺陷,指出其提供的理由不足以支持其主張。最後,我們鼓勵聽眾在提出自己觀點,說服他人接受時,應提出充足的理由支持其主張,並換位思考預設可能的反駁論點,以強化邏輯思辨能力。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0-海馬之謎:是魚類還是奇特生物爭議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第一集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改寫成小陳和小張爭論「海馬是不是魚」,並採用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中所述的因明架構來分析。
此議題呈現的是見解(或主張、或意見)相反或不同的二方之爭論,雙方都各持理由,企圖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
小陳和小張爭論的議題:是否「海馬是魚」
小陳首先提出主張「海馬是魚」,以下是小陳和小張的對話:
第一回合:
小陳:我主張「海馬是魚」,因為海馬有「鰭」,所以海馬是魚。
小張:海豚也有鰭,但海豚不是魚,海豚和人一樣是哺乳類,所以海馬有「鰭」,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你的主張不成立。
小陳:待我想想,海馬有「鰭」有「鰓」,所以海馬是魚。
小張:蝌蚪是兩棲動物青蛙的幼體,不是魚,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所以海馬有「鰭」有「鰓」,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小陳:因為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所以海馬是魚。
小張:文昌魚、七鰓鰻,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且終生生活在水中,但文昌魚、七鰓鰻不是魚,你查查網路就知道我說的不假,所以你說的這些理由,都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小陳想了許久,再也想不出其它理由,用來證明自己「海馬是魚」的主張。
第二回合:
小張:你無法證明「海馬是魚」,所以「海馬不是魚」。
小陳:那你有什麼理由證明「海馬不是魚」。
小張:因為海馬「沒有魚的形狀」,所以海馬不是魚。
小陳:鰻魚的形狀像蛇不像一般的魚,但鰻魚是魚,所以「沒有魚的形狀」,不足以證明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小張:魚類的繁殖方式通常是體外受精,而海馬的繁殖方式是體內受精,雄性海馬具有育兒囊,雌性海馬將卵產在雄性海馬的育兒囊中,由雄性海馬負責孵化和養育幼體。在網路上都可證實我所說的。因為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所以海馬不是魚。
小陳:鯊魚繁殖方式除了一般的卵生外,還有卵胎生和胎生,其繁殖方式與魚類也有顯著的差異,但鯊魚是魚,因此你以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為理由,並不足以用來支持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小張想了許久,也想不出其它更好的理由,用來證明自己「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你有沒有發覺,無論要證明「海馬是魚」,或「海馬不是魚」,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主張,還真是一件不容易克服的挑戰。
在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中,我們簡單介紹了「印度邏輯(因明)」的架構及其論證方法,同時也提到了,反駁對方論證有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個「新論證」,並用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這個新論證的「結論(宗)」,它與原論證結論不同或相反。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或多個理由(因),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首先,我們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架構,分析一下小陳和小張爭論:
小陳的論證架構:
宗:海馬是魚
因: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
喻:同法喻(小陳未說出來) 如果『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則『是魚』
異法喻(小陳未說出來) 如果『不是魚』,則『沒有「鰭」、或沒有「鰓」、或不是「終生生活在水中」』
小張的論證架構:
宗:海馬不是魚
因:海馬「沒有魚的形狀」;
或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
喻:同法喻(小張未說出來) 如果『「沒有魚的形狀」、或「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則『不是魚』
異法喻(小張未說出來) 如果『是魚』,則『「有魚的形狀」、且「繁殖方式與魚類沒有顯著的差異」』
從小張和小陳的對話中,我們可以了解,小陳所說的理由(因):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和小張所說的理由:海馬「沒有魚的形狀」,或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這些理由(因)都是事實,也都為對方所接受。
就小陳的主張(宗)「海馬是魚」,理由(因)為『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小張則舉出了一個反例:「文昌魚、七鰓鰻,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且終生生活在水中,但文昌魚、七鰓鰻不是魚」,來證明小陳論證中的「同法喻」不成立。同時也證明了小陳所持的理由『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無法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就小張的主張(宗)「海馬不是魚」,理由(因)為『海馬「沒有魚的形狀」;或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小陳則分別舉出了:「鰻魚的形狀像蛇不像一般的魚,但鰻魚是魚」,以及「鯊魚繁殖方式除了一般的卵生外,還有卵胎生和胎生,其繁殖方式與魚類也有顯著的差異,但鯊魚是魚」這二個反例,來證明小張論證中的「同法喻」不成立。同時也證明了小張所持的理由『海馬「沒有魚的形狀」;或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無法證明「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所以,二人都是採用「顯過破」中的方法,來破斥對方的主張,亦即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而不是,證明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或多個理由(因),不成立。
再想想,如果小張將,海馬「沒有魚的形狀」,並且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為理由(因),證明「海馬不是魚」,小陳要如何反駁,你也替小陳想想,如果小陳無法反駁,是否就證明了小張的主張,「海馬不是魚」。
另外再想想,第二回合一開頭,小張說:你無法證明「海馬是魚」,所以「海馬不是魚」。這句話成立嗎?無法證明「海馬是魚」,是否可以證明「海馬不是魚」。
往後:如你有主張、or堅持、or提出、or論證某「觀點」,請先想好一個充分的理由(因),支持你的「觀點」(宗)。接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換位思考),想想如何反駁該論證,可提出據證證明該理由(因)不成立(為假),或提出一反例來反駁該理由(因)不足以支持結論(宗)成立。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技巧一、反駁對方論證有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個「新論證」,並用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這個新論證的「結論(宗)」,它與原論證結論不同或相反。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或多個理由(因),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技巧二、當你提出一主張、堅持、論證某「觀點(宗)」時,請確保你有充足的理由(因)。
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的基礎,下集我們將首先聊聊「同一律」,敬請期待。
關鍵字:印度邏輯、因明、立量破、顯過破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4gbltd07l501w9fucsheds
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wig5k63000001wc2jn3g6qw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半費之訟,也稱為師徒官司、法院悖論、普羅塔哥拉斯悖論,是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與他的學徒為了未付的一半學費所打的官司。本集我們將假想你是這一審的承審法官,請問你如何判決?判老師勝訴,理由為何;判學徒勝訴,理由又為何。這可難倒了法官!若判學徒不需付費,則學徒勝訴,但據協議又必須付費;若判學徒付費,則學徒敗訴,但據協議又不需付費。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於師生是兩可解釋,對於法官是兩難判決。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09-假二難推理-重審「半費之訟」當無法勝訴成為勝訴理由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一個非常有名的案例:「半費之訟」,依據維基百科說明如下:
半費之訟,也稱為師徒官司、法院悖論、普羅塔哥拉斯悖論,是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與他的學徒為了未付的一半學費所打的官司。雖然常被認為是悖論的一種,但因為推理過程並沒有符合悖論的格式,所以非常兩難。
事件開端:有一次,普羅塔哥拉斯收了一位有前途的學徒,他叫歐緹勒士(Euathlus)。老師說:「我先只收你一半學費,剩下的學費等你畢業後第一場官司幫人贏了之後再給我即可。」經過了普羅塔哥拉斯的幾年教學後,歐緹勒士畢業了,但是他並不打算在職場中給別人打官司,他想要去從政。普羅達哥拉斯一看苗頭不對,那另一半學費是不是永遠拿不回來了,所以他決定起訴學徒歐緹勒士。
法庭辯論:
普羅達哥拉斯先論道:
如果我打贏官司,那按法庭判決,被告理應付我另一半學費。
如果我打輸了官司,那按照合同,被告也應付我另一半學費。
因而,無論這場官司是贏是輸,被告歐緹勒士都應付我另一半學費。
學徒歐緹勒士見老師打出這樣一張牌,那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針對普羅達哥拉斯的論辯提出了個相反的二難推理,推理如下:
如果我打贏官司,那按法庭判決,被告我不應付你另一半學費。
如果我打輸了官司,那按照合同,被告我不應付你另一半學費。
因而,無論這場官司是贏是輸,我都不應該付給你我的另一半學費。
本官司中二難推理的邏輯形式:
P或者~P;
如果P則Q;
如果~P則Q;
所以Q
以上是維基百科提供的說明,請問如果你是本訴訟案的承審法官,請問你如何判決?判老師勝訴,理由為何;判學徒勝訴,理由又為何。這可難倒了法官!若判學徒不需付費,則學徒勝訴,但依據合同又必須付費;若判學徒付費,則學徒敗訴,但依據合同又不需付費。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於師生是兩可解釋,對於法官是兩難判決。
接下來,我們利用已學到的「邏輯思維」,應用到本案例,分析如下:
首先我們將介紹「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
公式:
T→R 大前提:
契約(法律)規定:「構成要件」造成「契約(法律)效果」
S=T 小前提
涵攝過程:「案例事實」該當「構成要件」
S→R 結論
適用結果:「案例事實」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範例:
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 「殺人者(T),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某甲殺害某乙(S),所以該當前開條文「殺人」的構成要件(T)
所以某甲因該殺害某乙之事實(S), 得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註:以上說明取材自「台大開放課程-林明昕教授 法學入門 第7單元: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
依據上述「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可概括如下:
大前提(契約規定、法律規章、習慣、慣例…)
小前提(案例事實)
───────(涵攝)───────
結論(契約效果、法規效果、訴求…)
依「三段論法」建立「爭議問題解決」模式如下:
1.「爭議案例」為何?
2.大前提:「爭議案例」的契約依據&相關法規為何?
3.大前提構成要件:列出所依據大前提的構成要件
4.小前提(案例事實):蒐集「爭議案例」相關的事實資料、證據
5.涵攝過程:「案例事實」是否該當「構成要件」
6.適用結果:「案例事實」是否能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7.尋求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加強「適用結果」是合宜的
以下依上述「爭議問題解決」模式,逐步說明如下:
第一、爭議案例:學徒是否應付老師另一半學費
老師之「主張」:被告歐緹勒士(學徒)應付我另一半學費
第二、大前提:「爭議案例」的契約依據&相關法規為何?
依據雙方的口頭契約,亦即老師所說的:「我先只收你一半學費,剩下的學費等你畢業後第一場官司幫人贏了之後再給我即可。」
第三、大前提構成要件:列出所依據大前提的構成要件
依據上述「雙方的口頭契約」,其構成要件,及契約效果解析如下:
構成要件M1:學徒畢業
構成要件M2:學徒幫人贏了第一場官司
契約效果R:學徒給付剩下的學費給老師
第四、小前提(案例事實):蒐集與「爭議案例」相關的事實資料、證據
事實一:歐緹勒士(學徒)畢業了
事實二:歐緹勒士(學徒)不打算在職場中給別人打官司
第五、涵攝過程:「案例事實」是否該當「構成要件」
整理上述分析所得之資料,組成「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畢業後,第一場官司幫人贏了之後,給付剩下的學費
小前提(事實):歐緹勒士(學徒)畢業了,且不打算在職場中給 別人打官司
結論:歐緹勒士(學徒)應付我另一半學費
法官須依據上列「論證架構」中之大前提&事實,推論是否可證成「結論」進行判決。
想想,在法官下判決之時,那些為事實。我們知道,已發生之事件,我們才可稱為「事實」,在法庭審理之時,學徒雖然已畢業,但並未幫人贏得第一場官司了,不滿足上述大前提之「構成要件:學徒畢業,且贏得第一場官司」。所以學徒要不要付老師剩下的學費,就要看學徒的心情了。
第六、適用結果:「案例事實」是否能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如上所述,因為本案事實無法滿足契約構成要件,所以,無法證成結論:歐緹勒士(學徒)應付我另一半學費。依此,法官可判決學徒勝訴,理由為學徒尚未贏得第一場官司。依據此判決,老師可要求學徒給付剩下的學費,因為此時學徒已贏得第一場官司,依契約學徒應該給付剩下的學費給老師。
第七、尋求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加強「適用結果」是合宜的
想想,在老師和學徒協議教學契約時,我們「探求雙方當事人真意」,老師應有負責教導義務,並有收取全額學費的權利;學徒有接受老師教導的權利,同時有付出全額學費的責任。依此「探求當事人真意」原則,學生在完成學業後,是應該給付老師另一半學費,才符合契約精神。
乍看之下,「半費之訟」看似複雜,對於師徒是兩可解釋,對於法官是兩難判決,但採「邏輯思維」分析後,你會發覺問題似乎變簡單了,輕輕鬆鬆就可解決了。
半費之訟揭示邏輯和法律上的衝突,本案中給了我們如下的啟示:
一、契約的解釋和適用
雖然契約中規定學徒在贏得第一場官司後需支付剩餘學費,但並未明確說明如果學徒未從事律師工作,是否仍需支付學費。老師的觀點:無論學徒是否從事律師工作,契約都成立,學徒都應支付學費。學徒的觀點: 只有當學徒從事律師工作並贏得第一場官司時,才需支付學費。
二、邏輯上的兩難
雙方論點都看似合理,構成了「假二難推理」,老師的論點預設了無論官司結果如何,學徒都必須付錢。學徒的論點則預設了只有在特定情況下(贏得官司),他才需要付錢。
三、法律和道德的衝突
法律上,法官需要根據現有事實和契約條款進行判決。然而,僅根據契約條款,很難判定哪一方的解釋更符合契約精神以及雙方在訂立契約時的真實意圖。
四、總結
「半費之訟」並非一個真正的悖論,而是一個兩難問題,它揭示了契約中可能存在的模糊性和解釋空間,以及邏輯推理中可能出現的謬誤。同時,這個案例也引發了關於法律、道德和契約精神之間關係的思考。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在推論過程中,只有當下已發生的事才是事實,未來將發生的事,在當下不能稱為事實。
下集我們將本學堂第一集(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改寫成小陳和小張爭論「海馬是不是魚」,並採用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中」),所述的因明架構來分析,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假二難推理、非黑即白謬誤、半費之訟、普羅塔哥拉斯悖論、當事人真意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維基百科:半費之訟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D%8A%E8%B4%B9%E4%B9%8B%E8%AE%BC
維基百科:假兩難推理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1%87%E5%85%A9%E9%9B%A3%E6%8E%A8%E7%90%86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EP08-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一: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依據BANG Premier,Monday, May 6, 2024 12:30 AM報導:
報導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米蘭將在午夜後禁止冰淇淋。新規定將禁止在這座義大利城市的 12個地區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包括披薩和冰淇淋,以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些措施將於5月7日至11月初實施。
負責安全的副市長馬可·格拉內利(Marco Granelli)在臉書上寫道:「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
米蘭市長朱塞佩·薩拉上個月告訴記者,當局必須對義大利金融首都的噪音投訴採取行動。 他說:「相當一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作為我的角色,我必須傾聽所有公民的意見,包括那些必須工作的人和那些想做生意的人。」這些規則適用於許多不同的情況。
批評者對冰淇淋禁令尤其感到憤怒-因為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以上是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摘要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報導結論(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採取手段: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目標: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市長:居民抱怨噪音過大(小前提、事實)
副市長: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間的平衡
批評者:1.感到憤怒;2.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重組上述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步驟三、找出「結論」 :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隱藏大前提: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居民抱怨噪音過大,這是本報導中唯一陳述的事實,政府官員依「溯因推理」尋找原因,將「噪音過大」歸因於「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再將「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歸因於「狂歡者攜帶飲料和食品」。販賣飲料和食品的商店,最終成為政府的替罪羔羊,因為這些商店提供「狂歡者飲料和食品」,所以成為政府下手的對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我們將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分析判斷其推論,是否足以說服讀者。
首先,說明因明論證架構如下,有關因明介紹請詳本學堂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宗: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如下:
宗:市區深夜噪音過大
因:市區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喻:同法喻 如果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則造成深夜噪音過大
異法喻 如果深夜噪音沒有過大,則商店沒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想想,是否可找到反例反駁上述的「同法喻、異法喻」,換句話說是否可找到反例:「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然而深夜噪音沒有過大」;或者找到反例:「深夜噪音沒有過大,但商店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副市長宣稱:「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如果「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就是針對深夜噪音所採取的政策,我們如何從中看出,這是「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三者間的平衡」呢?
政府官員的論證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是因為外帶飲料和食品所造的,換句話說,隱含的假設條件(大前提)為:
「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
依據上述的分析,政府官員的決策過程有下列謬誤:
第一、「否定前件」謬誤:以結果推斷原因
政府官員認為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所造成,所以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手段,認為一定能達成目標:沒有「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
先說深夜街頭的遊客,如果沒有「飲料和食品」,是否就狂歡不起來,政府官員是否應先就此說明這假設的立論依據為何。
再說,「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策略,是否可能有效執行,商家在商言商,基於利益考量,是否可能所有商家都遵守,是否可能有流動攤販,違規銷售,是否可能為了取締違規,致警力不足,導致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更為猖狂…等因素,政府官員是否應該先考量後,提出「細部執行策略」,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否則將淪落為僅是一句「口號」。
舉例來說,依據維基百科,美國政府為了公共道德與健康而戰,在1920年代實施「禁酒令」,然該法律被廣泛忽視,並使稅收減少。禁酒令不但沒有使得酒精的消耗減少,反而使得私釀酒猖獗、假酒氾濫導致民眾失明甚至死亡、無辜百姓淪為罪犯、執法官員收賄腐敗、黑手黨藉由運販私酒獲得龐大利益,並延伸出其它許多社會問題。
或許米蘭政府官員已擬有「細部執行策略」,並可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希望如此。
第二、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
依該報導,表面上看爭議的焦點,似乎是: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然隱藏在後的基本議題應該是:如何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
然而從新聞報導、副市長、市長及批評者之言論,除了市長的「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一句話外,其餘與「降低噪音減少民怨」都沾不上邊。不知這是政府官員有意還是無意的「轉移議題」,讓整個爭議的焦點成為: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米蘭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曾提出類似方法,當時引起公眾強烈反對,甚至有人發起「占領冰淇淋店」的靜坐行動,逼得當時市長收回立法建議。
時隔十一年後,米蘭政府官員重提該方法,不知是何用意,各位也可分析看看。
第三、典型的「滑坡謬誤」論證:高估每個環節的因果成效
為達成「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的目標,官員採取的手段為:「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使這一論證有效,下列三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是必須的。
假設條件一、如果「A事件-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則「B事件-可有效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假設條件二、如果「B事件-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有效」,則「C事件-可有效降低噪音」。
假設條件三、如果「C事件-降低噪音有成效」,則可「D事件-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現在如果A事件發生了,依假設條件一,就會導致B事件成立,接著依假設條件二,還會造成C事件成立,最後依假設條件三,D事件將成為事實。這一連串的因果推論過程中,每個環節是否會如同想像中的美好完滿,其實充滿著許多變數,如假設每個環節的完成度都為百分之50,則最終達成「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的概率僅有於百分之12.5,絕對遠低於官員的想像,及離居民的期望甚遠甚遠。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下集我們將重新審理一個歷史公案「半費之訟」,也稱為師徒官司、法院悖論、普羅塔哥拉斯悖論,是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與他的學徒,為了未付的一半學費所打的官司。
本集關鍵字:「否定前件」謬誤、同一律、轉移議題、滑坡謬誤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https://bangpremier.com/permalink/3069716
維基百科:滑坡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B%91%E5%9D%A1%E8%AC%AC%E8%AA%A4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今天我們要來談談兩個常見的邏輯謬誤:「否定前件」和「肯定後件」。這兩個謬誤看似簡單,但卻常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甚至會導致誤判或爭執。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這兩個謬誤,並學習如何避免犯下它們。
案例一「肯定後件」謬誤:拿A的行為作做文章,讓他人誤會A的動機
案例二「肯定後件」謬誤:避免不利後果,技巧性引導使合意的結果可以被期待
案例三「肯定後件」謬誤:認為結論(指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指前件)造成
案例四「否定前件」謬誤:否認前件,將產生不利結果,技巧性引導人們支持現況(前件)
案例五「否定前件」謬誤:以結果推斷原因
以下是一些特別需要了解這兩個謬誤的人:
學生:學生在學習時,需要辨別真假資訊和進行論證。了解這兩個謬誤可以幫助你們避免犯下邏輯錯誤。
職場人士:職場人士在工作中,需要與他人溝通和協商。了解這兩個謬誤可以幫助你們更好地理解對方的論點,並進行有效的溝通。
一般大眾:一般大眾在日常生活中,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資訊。了解這兩個謬誤可以幫助你們辨別真假資訊,避免被誤導。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07-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今天我們要來談談兩個常見的邏輯謬誤:「否定前件」和「肯定後件」。這兩個謬誤看似簡單,但卻常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甚至會導致誤判或爭執。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這兩個謬誤,並學習如何避免犯下它們。
在談「否定前件」和「肯定後件」這二個謬誤之前,讓我們先了解二個有效論證的架構。
第一、「肯定前件」論證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P成立(為真) P
結論:所以Q一定也成立(為真) 所以Q
這個論證架構是有效的,亦即如果理由(大前提P→Q、小前提P)成立(為真),則結論Q一定也成立(為真)。這種型式的論證,我們稱為「肯定前件」論證。舉個例說明:如果是一位合法的醫生,則一定擁有醫師執照;小張是一位合法的醫生,所以小張一定擁有醫師執照。
第二、「否定後件」論證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Q不成立(為假) ~Q
結論:所以P一定也不成立(為假) 所以~P
這個論證架構也是有效的,亦即如果大前提P→Q成立,小前提Q不成立(為假),則結論P一定不也成立(為假)。這種型式的論證,我們稱為「否定後件」論證。舉個例說明:如果是一位合法的醫生,則一定擁有醫師執照;小張沒有擁有醫師執照,所以小張一定不是一位合法的醫生。
在第三集『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中,提及了判斷一論證是否為「有效論證」步驟(流程)如下:
判斷一論證的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時,結論是否一定成立。
否:該論證為「無效論證」
是:該論證為「有效論證」
亦即,是否能找到一反例,證明縱使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為真,然而結論卻為假。
是:能找到反例,則該論證為「無效論證」
否:確定無法找到反例,則該論證為「有效論證」
換句話說,對的(或可接受的)理由和錯的(或不可接受的)結論,能否同時並存。
是:推論失敗(缺乏正當理由)
否:推論成功(迫使你接受該推論)
以下進入本集的主題,介紹二種形式有錯誤的論證架構,何謂形式上有錯誤?就是推論過程就是錯的,是無效的論證形式。
第一、「肯定後件」謬誤:
肯定後件,是一種形式謬誤,其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Q成立(為真) Q
結論:所以P一定也成立(為真) 所以P
這個謬誤的錯誤在於,這種論證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雖然大前提P→Q和小前提Q是真的,結論的P卻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舉個例說明:小花對小張說「如果你愛我,那就買鑽戒給我」,即使小張買鑽戒給小花,也無法推論出:「你愛我,亦即小張愛小花」一定為真。鑽戒是送了,但小張可能是真愛小花,也可能是藉送鑽戒騙取小花感情。亦即不能肯定後件,用以證明前件一定成立。
第二、「否定前件」謬誤:
否定前件,也是一種形式謬誤,其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P不成立(為假) ~P
結論:所以Q一定也不成立(為假) 所以~Q
這個謬誤的錯誤在於,這種主張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雖然大前提P→Q和小前提P不成立,結論Q卻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例如:小張對小花說::「科學家宣稱,有人類生存的地方,一定有水,並且科學家證實火星沒有人類生存,所以火星一定沒有水」。既使科學家證實了,火星沒有人類生存,但火星可能有水,也可能沒水,故藉此事實(火星沒有人類生存)無法推論出火星一定沒有水。亦即不能否定前件,用以證明後件一定不成立。
以下舉幾個「肯定後件」和「否定前件」謬誤的案例。
案例一「肯定後件」謬誤:拿A的行為作做文章,讓他人誤會A的動機
動機是存在於腦袋中無法查覺,然行為是動機引起的,所以拿某人行為做文章,讓別人誤會他的動機(他可能有這動機,也可能沒有)。請看下面的例子:
小雄身穿愛馬仕,手帶勞力士,下了超跑走進辦公室。小張對身旁的小花說:「小雄就是個渣男,像這樣的男人,總愛在人前炫耀自己是個富二代,最好離他遠點」。小張這段話的
結論:小雄是個渣男。
用以得到這結論的小前提(事實):小雄炫耀自己是個富二代。
這其中有個小張未說出的隱含大前提(假設條件):如果是渣男,就愛炫富(小張認為小花應該有這種認知)。一般人都有某些刻板印象,就如這兒的「渣男都愛炫富」,或「拜金女都愛炫耀有錢男友」。
在這個例子中,先不論假設條件「如果是渣男,就愛炫富」是否成立,就小雄炫耀自己是個富二代而言,小雄可能就僅僅是愛炫耀,是渣男或不是渣男都有可能。在這兒小張拿小雄的行為「愛炫耀」,影射小雄是渣男,就是典型的「肯定後件」謬誤。
案例二「肯定後件」謬誤:避免不利後果,技巧性引導使合意的結果可以被期待
某總統參選人於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提出「主張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等稅制相關政見。
財政部回應澄清,「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免繳稅,即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免繳綜所稅。
簡單的說,財政部認為:因為政府「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所以「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以三段論架構財政部的回應如下:
隱含大前提:「如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P,則「許多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Q
小前提(事實):「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成立(為真)Q
結論:所以一定有「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為真)P
不過財政部在臉書發的澄清圖卡寫道「近一半年輕人免繳綜所稅」,引起網友不滿,認為「這就代表年輕人低薪到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
財政部原企圖應為:「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顯示「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成效卓著,並無某總統參選人所謂的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上述財政部這一論證,是一「肯定後項」謬誤,我們知「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可能並非僅僅是「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這一個原因所造成,就如同網友認為的,低薪也可能是造成不用繳綜所稅的原因。
同場加演:某立委表示,「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府稅改提高免稅額、扣除額所致,請停止抹黑好政策。
原先總統參選人,設定之議題應該是: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財政部澄清強調的是:「近年持續推動稅改,並已有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成效。財政部這一回應,有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之嫌疑,避開正面回應: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而立委之澄清,更是徹底將議題由「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績還是悲歌」的爭議,轉移至是否「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為一好政策!」
唉,有些臉還真是自己湊上去被打的。這些官員和立委要嗎邏輯沒學通,要嗎精通邏輯,企圖轉移民眾注意力。抱歉,自己也犯了二分法,非黑即白謬誤!
案例三「肯定後件」謬誤:認為結論(指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指前件)造成。
依據義大利國家海洋研究所數據,威尼斯在過去幾十年,海水高度呈上升趨勢,淹水日益嚴重,這證明了全球氣候暖化,導致海水高度上升,進而使威尼斯淹水日益嚴重。
如果全球氣候暖化,南極冰層就會加速融化;如果南極冰層加速融化,將會造成海水面上升;我們發現海水面確實在逐年上升,所以全球氣候必然正在暖化中。
這是「肯定後件」謬誤,認為「海水面上升」這一事實,是「全球氣候暖化」這單一原因造成的,這其中隱含了一個假設條件:海水面上升的唯一可能原因為全球氣候暖化,這一假設條件如果成立,上述論證方才有效。
我們想想,威尼斯海水高度上升,淹水日益嚴重,除了海水面上升這一事實外,建築物下陷這一事實,也是「淹水日益嚴重」的原因之一。
案例四「否定前件」謬誤:否認前件,將產生不利結果,技巧性引導人們支持現況(前件)
研究顯示,民眾對死刑的支持最常被回答的理由,是與「應報和嚇阻」有關的,大多數支持死刑的人認為:維持死刑,可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我們來聽聽小張和小雄針對是否應該維持死刑的對話。
小張:維持死刑,可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所以如果廢除死刑,犯罪率將會上昇。
小雄:研究指出,執行死刑對重大刑案犯罪率沒有影響。死刑既然無法嚇阻犯罪,也無法降低犯罪率;所以應該廢除死刑。
我們將小張的論證以三段論建構如下:
大前提:維持死刑P,可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Q P→Q
小前提:死刑廢除了~P ~P
結論:所以犯罪率將會上昇~Q 所以~Q
小張的論證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如果小張已知,死刑對犯罪率沒有影響,但仍然採用否認前件(如果廢除死刑),將產生不利結果(犯罪率將會上昇),企圖技巧性引導小雄支持現況「維持死刑」。
我們將小雄的論證以三段論建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也無法降低犯罪率P;
則應該廢除死刑Q P→Q
小前提: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也無法降低犯罪率~P ~P
結論:所以應該廢除死刑~Q 所以~Q
小雄的論證也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採用否認前件(死刑既然無法嚇阻犯罪,也無法降低犯罪率),所以應該廢除死刑。請想想如何反駁小雄的論證。
家庭暴力防治法無法有效嚇阻家庭暴力,所以應該廢除家庭暴力防治法。
著作權法無法有效嚇阻盜版侵權等行為,所以應該廢除著作權法。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真是好方法。
如果死刑對重大刑案犯罪率沒有影響,意即死刑與犯罪率相關性不高。所以爭論「是否廢除死刑」,與犯罪率作連結,是沒有意義的,也是沒有「邏輯思維」的爭論。
小雄的論證還犯了「涅槃謬誤,或稱完美主義謬誤」,依據維基百科,涅槃謬誤(英語:nirvana fallacy)或完美主義謬誤(perfectionist fallacy)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係宣稱某個解決方案因為無法做到涅槃(完美),所以該方案便沒用。較白話的詮釋是:「因為這做法不完美,所以這做法便沒用」。
案例五「否定前件」謬誤:以結果推斷原因
米蘭居民抱深夜怨噪音過大,判斷米蘭政府官員依「溯因推理」尋找原因,將「噪音過大」歸因於「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再將「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歸因於「狂歡者攜帶飲料和食品」。販賣飲料和食品的商店,最終成為政府的替罪羔羊,因為這些商店提供「狂歡者飲料和食品」,所以成為政府下手的對象,米蘭政府官員宣布「午夜後禁止商店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這其中政府官員的論證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是因為外帶飲料和食品所造的,換句話說,隱含的假設條件(大前提)為:「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
米蘭政府官員認為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所造成,所以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手段,認為一定能達成目標「沒有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想想即使「午夜後禁止商店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深夜街頭的遊客就不會有狂歡行為嗎?這很值得懷疑。
「否定前件」、「肯定後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或理由(前件)。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下雨天,則馬路是濕的。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
小張這二個推論,結果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因為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肯定後件」謬誤
肯定後件,是一種形式謬誤,其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Q成立(為真) Q
結論:所以P一定也成立(為真) 所以P
重點二:「否定前件」謬誤
否定前件,也是一種形式謬誤,其論證架構如下:
大前提:「如果P成立(為真),則Q成立(為真)」 P→Q
小前提:而P不成立(為假) ~P
結論:所以Q一定也不成立(為假) 所以~Q
重點三:「否定前件」、「肯定後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或理由(前件)。
下集我們將分析判斷一篇網路新聞:「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是「亞瑟邏輯學堂」「看新聞、八卦學邏輯」系列之第一集。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肯定前件」論證、「否定後件」論證、否定前件謬誤、肯定後件謬誤、涅槃謬誤、完美主義謬誤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財政部喊「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當政績?真相竟是薪水太低!全網炸鍋了
https://tw.news.yahoo.com/%E8%B2%A1%E6%94%BF%E9%83%A8%E5%96%8A-%E5%8D%8A%E5%B9%B4%E8%BC%95%E4%BA%BA%E5%85%8D%E7%B9%B3%E7%A8%85-%E7%95%B6%E6%94%BF%E7%B8%BE-%E7%9C%9F%E7%9B%B8%E7%AB%9F%E6%98%AF%E8%96%AA%E6%B0%B4%E5%A4%AA%E4%BD%8E-%E5%85%A8%E7%B6%B2%E7%82%B8%E9%8D%8B%E4%BA%86-111249841.html?guccounter=1&guce_referrer=aHR0cHM6Ly93d3cuZ29vZ2xlLmNvbS50dy8&guce_referrer_sig=AQAAAKetk_CNUUzemBv8W8fXYCqCfj_GD1EGsOZqETKi4jdObAszR2N1DJ0mlEPPjRN85E3OWO3LMU82LIkmFFVl3RF-TfynFkzgVhS4Xn6UwVwgg59khQ-e3SaUpXOtx6i2SGvT1VodTgJceeIRZB0CnUp6Vny2Zb0G_SCJD8Je7546
財政部打臉柯文哲稱「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網炸鍋「這是悲歌不是政績」!主計長直言:政府有責任改善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92331
財政部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mof.gov.tw/posts/647932660855523?ref=embed_post
近半免繳稅是因扣除額提高 林楚茵:停止抹黑好政策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475341
邏輯謬誤講義
https://ocw.aca.ntu.edu.tw/ocw_files/100S105_GE13R01.pdf
維基百科:涅槃謬誤 完美主義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6%85%E6%A7%83%E8%AC%AC%E8%AA%A4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今天我們要來探索一個古老而迷人的主題:因明。因明是起源於印度的邏輯學和認識論,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它在佛教、耆那教與印度教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因明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晰地思考,更有效地論證,更理性地判斷。它不僅可以用於哲學、宗教等領域,還可以應用於日常生活。以下是一些可能對因明感興趣的人。
學生: 因明可以幫助學生提高思維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
研究人員: 因明可以幫助研究人員進行更嚴謹的論證和研究。
律師: 因明可以幫助律師在法庭上進行更有效的辯論。
一般大眾: 因明可以幫助一般大眾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今天我們要來探索一個古老而迷人的主題:因明
依據維基百科:因明,是在古印度發展的佛教邏輯學和認識論,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為五明之一。佛教、耆那教與印度教都受到它的影響。在古印度,各種宗派便常用因明學互相辯論。玄奘法師在印度那爛陀寺求法時,曾運用因明多次破斥外來論師的言論,名震天竺。稍後戒日王宣揚此事,是中國人在印度取得的極大榮耀。玄奘回國之後,把因明介紹到中國,因明也為後世佛教徒所精研。
在古印度,「因明」為各種宗派,用來互相辯論之共同應遵守的規則。在此,我們不打算詳細介紹因明,我們看重的是因明「辯論」的特性,它比較貼近日常生活工作中,針對不同見解、主張間的爭論。
因明的論證分為「宗、因、喻」三部份,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宗
「宗」是雙方爭議的議題。「宗」由主詞與賓詞組成,主詞又稱「有法、所別、前陳」;賓詞又稱「法、能別、有相、後陳」,往后將以「前陳」、「後陳」,分別指稱「宗」之主詞與賓詞。結合前陳、後陳成立一論式,即「宗」,借因、喻用以證成其所主張之「宗」。舉例說明如下:
「宗」:海馬是魚
「前陳」:海馬
「後陳」:魚
第二:因
主張或提出了一個「宗」,就必須要有一個「正因」來支持「宗」的成立。就像立了一個「海馬是魚」的「宗」以後,難免有人會問,為什麼「海馬是魚?」,這時就必須給與一個對方可接受的「理由」。舉例說明如下:
就「海馬是魚」的宗,所提出的理由為「海馬有鰓」。
第三:喻
因明中的「喻」,為論證基礎之一般原理,須為雙方共同承認之假設條件,相當於西洋三段中之大前提,由喻體及喻依組成。喻體為假設條件,喻依為其實例。喻又分同法喻、異法喻。舉例說明如下:
就「海馬是魚」的宗,所提出的理由為「海馬有鰓」,其「喻」為:
同法喻:如果有鰓,一定是魚 例如:鮭魚
異法喻:如果不是魚,一定沒有鰓 例如:牛
依上述的說明,印度邏輯(因明),係依結論找前提,亦即找理由證明結論。雷同於「溯因推理」,是從「宗」的主張(後陳)開始,並推導出其最佳解釋的推理過程。
因明其論證架構如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以下,我們提及「結論」,即是指因明中之「宗」;提及「理由」,即是指因明中之「因、喻」,或以「小前提(事實)」指因明中之「因」,或以「大前提(假設條件)」指因明中之「喻」。
我們來看看以下的案例:
宗:停車場是濕的
因:因為下雨
喻:同法喻 如果下雨,則地面是濕的;例如雨天的道路
異法喻 如果地面是乾的(不是濕的),則沒下雨;例如晴天的道路
宗:停車場沒下雨
因:因為停車場是乾的(不是濕的)
喻:同法喻 如果地面是乾的(不是濕的),則沒下雨;例如晴天的道路
異法喻 如果下雨,則地面是濕的;例如雨天的道路
宗:鐵是固體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以金屬故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凡金屬均為固體;例如銅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如非固體均非金屬;例如水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宗:遠山有火
因:以有煙故
喻:同法喻 凡有煙必有火;例如火災房屋
異法喻 如沒有火必沒有煙;例如河面
我們將因明應用到較為符合實際生活的案例上:
小雄、小花爭論,「蟑螂、蜘蛛」是不是昆蟲。
小雄採用「歸納推理」,經過觀察了許多昆蟲:蝴蝶、蜜蜂、蜻蜓、獨角仙、蝗蟲、蟋蟀…等,發覺昆蟲都有一共同特徵「具有翅膀」,所以小雄下結論說:蟑螂是昆蟲,因為蟑螂具有翅膀;蜘蛛不是昆蟲,因為蜘蛛沒有翅膀。
小雄的論證,以「因明架構」表示如下:
議題:是否「蟑螂是昆蟲」
宗:蟑螂是昆蟲
因:蟑螂具有翅膀
喻:同法喻 具有翅膀的都是昆蟲 例如:蜜蜂
異法喻 不是昆蟲的都沒有翅膀 例如:牛
說明:「同法喻、異法喻」小雄都未說出來
議題:是否「蜘蛛是昆蟲」
宗:蜘蛛不是昆蟲
因:蜘蛛沒有翅膀
喻:同法喻 沒有翅膀的都不是昆蟲 例如:牛
異法喻 是昆蟲的都具有翅膀 例如:蜜蜂
說明:「同法喻、異法喻」小雄都未說出來
首先我們來探討:是否「蟑螂是昆蟲」這一議題
小雄主張「蟑螂是昆蟲」,相當於西洋三段中的「結論」;理由是「蟑螂具有翅膀」,相當於西洋三段中的小前提(事實),必須為小雄、小花雙方所認可,才有意義。同法喻和異法喻,等同西洋三段中的大前提及其逆命提,主要用來檢驗「理由」與「結論」間的聯繫,亦即這些理由「是否」可以支持結論的成立。「同法喻、異法喻」於談話、爭論中一般都不說出來,我們可由組合「理由」與「結論」而得到,亦即組合「因」與「宗的後陳」得到。說明如下:
小雄主張「蟑螂是昆蟲」,理由是「蟑螂具有翅膀」,該「理由」小花由觀察蟑螂發覺,並非所有的蟑螂都具有翅膀,所以該理由「蟑螂具有翅膀」不成立(為假)。再利用「同法喻:具有翅膀的都是昆蟲」來檢驗,我們可以找到反例「麻雀」,麻雀有翅膀,但麻雀不是昆蟲。所以,「蟑螂具有翅膀」這個理由,除了本身不成立之外,也無法支持結論「蟑螂是昆蟲」成立。
接著我們來探討:是否「蜘蛛是昆蟲」這一議題
小雄主張「蜘蛛不是昆蟲」,理由是「蜘蛛不具有翅膀」,該「理由」小花由觀察蜘蛛發覺,所有的蜘蛛都不具有翅膀,所以該理由「蜘蛛不具有翅膀」成立(為真)。再利用「同法喻:不具有翅膀的都不是昆蟲」來檢驗,我們可以找到反例「螞蟻」,一般我們看到的螞蟻也沒有翅膀,但螞蟻是昆蟲。所以,「蜘蛛不具有翅膀」這個理由無法支持結論「蜘蛛不是昆蟲」成立。
因明中,反對對方論證的方法稱為「能破」,意即能夠正確反駁對方的論證,可分為二種:
方法一、立量破:即組織正確之論式以破斥對方之論證。
方法二、顯過破:即不組織論證,僅指出對方在論證上之錯誤。
說得白話點:反對對方論證有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與該論證不同或相反的結論(宗)。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或多個理由,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採用方法一時須注意:除非有堅強的信心,確認所提的理由(因),足以支持自方的結論(宗),避免被反駁(打臉)。
所以,如果小花對「蟑螂、蜘蛛」是不是昆蟲,自己都搞不清楚,顯然不能採用「立量破」;只可能嘗試採用「顯過破」來檢視小雄的論證是否有缺陷。
就算小花知道小雄的結論(宗)「蟑螂是昆蟲,蜘蛛不是昆蟲」是對的,她也可以採用「顯過破」,檢視小雄所提的理由(因)是否成立,或檢視這些理由(因)「是否」可以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另一種狀況,如果小花很確認「所有昆蟲都具有六隻(三對)腳,「蟑螂是昆蟲、蜘蛛不是昆蟲」,則小花可採用「立量破」來反駁小雄的論證。其論證架構如下:
議題:是否「蟑螂是昆蟲」
宗:蟑螂是昆蟲
因:蟑螂具有具有六隻(三對)腳
喻:同法喻 具有具有六隻(三對)腳的都是昆蟲 例如:蜜蜂
異法喻 不是昆蟲的都不具有六隻(三對)腳 例如:牛
議題:是否「蜘蛛是昆蟲」
宗:蜘蛛不是昆蟲
因:蜘蛛不具有六隻(三對)腳(蜘蛛有八隻腳)
喻:同法喻 不具有六隻(三對)腳的都不是昆蟲 例如:牛
異法喻 是昆蟲的都具有六隻(三對)腳 例如:蜜蜂
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省略不說,一些顯而易見的因、喻(等同三段論中的小前提、大前提),甚至宗(等同三段論中的結論)。
案例一、省略喻(等同三段論中的大前提)
小張和小花爭論,是否「應該廢除死刑」。小花說:「為了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我們應該維持死刑」。
宗:我們應該維持死刑
因:為了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
喻:同法喻 能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則有維持死刑
異法喻 如果廢除死刑,則無法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
說明:其中同法喻、異法喻小花未明說
案例二、省略宗(等同三段論中的結論)
選民A和選民B爭論,該選區那位立委參選人會當選,選民A說:「反映主流民意的參選人,將於立委選舉中勝出,X號XXX最能反映主流民意。」選民A為了避免刺激選民B,未明說X號XXX一定當選。採因明「論證架構」重建選民A的論證如下:
宗:X號XXX立委參選人將會當選(未明說)
因:X號XXX最能反映主流意
喻:同法喻 反映主流民意的參選人,將於選舉中當選
異法喻 於選舉中落選的參選人,是未反映主流民意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因明「論證架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重點二:反對對方論證的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與該論證不同或相反的結論(宗)。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因)或多個理由(因),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下集我們將聊聊:「否定前件」謬誤&「肯定後件」謬誤
本集關鍵字:因明、立量破、顯過破、溯因推理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Mail:artchen11@mail.com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三段論
依據維基百科,三段論在傳統邏輯中,是在其中一個命題(結論)必然地從另外兩個命題(叫做前提)中得出的一種推論。「三段論」希臘語「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繹」。三段論由三個部分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邏輯上,結論是於小前提之上應用大前提得到的。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則,小前提是一個特殊陳述。
演繹推理(英語:Deductive Reasoning)、正向推理在傳統的亞里斯多德邏輯中是「結論,可從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實,『必然地』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這區別於溯因推理和歸納推理:它們的前提可以預測出高概率的結論,但是不確保結論為真。
以上為維基百科對三段論、演繹推理的定義,如果只看定義,你一定會覺得難以理解。在第二集(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就是典型的三段論。以下我們就用二個例子來說明:
小花對小雄說:如果火車誤點,我就會打電話給你,火車誤點了,所以小花會打電話給小雄。在這個例子中,「如果火車誤點,我就會打電話給你」是大前提(假設條件),是一個普遍性、一般性的陳述;「火車誤點了」是小前提,陳述一個事實,是與大前提相關的特殊性陳述,「小花會打電話給小雄」是結論,是由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推導出來的必然結果。
再看一個例子: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今天下雨了,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在這個例子中,「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是大前提(假設條件);「今天下雨了」是小前提,陳述一個事實,「應該帶雨傘出門」是結論,是由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推導出來的必然結果。
在上述例子中,我們都是根據已知的信息(大前提和小前提),來推斷未知的信息(結論)。這種推理方式可以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學習中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定。
我們要注意的是,演繹推理的結論是否正確,取決於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如果大前提或小前提不正確,那麼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不可靠(非健全論證)。例如:
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小黑是一隻狗,所以小黑是白色的。這個推理的大前提「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是不成立的,因為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反例:小黑是一隻狗,但牠不是白色的。因此,推導出來的結論也是錯誤的,也就是說這個論證不是「健全論證」,僅是「有效論證」。有關「有效論證」 、「健全論證」的說明,請詳第三集: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西洋三段論:依前提而推導出結論,其論證架構如下:
P→Q 所有T是R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T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R 結論
例:如果下雨天(P),則馬路是濕的(Q)
今天是下雨天(P成立)
-----------------------------------
所以馬路是濕的(Q成立)
例:凡金屬(P),均為固體(Q)
鐵是金屬(P成立)
-----------------------------------
所以鐵是固體(Q成立)
任何三段論必然具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缺少任一部份都無法構成三段論推理,但在生活中經常會省略某一項不說:
第一:省略大前提
小雄對小花說:妳是護士,所以值夜班是應該的。省略大前提「如果是護士,則值夜班是應該的」。
看到小李邊咳嗽邊吸煙,小雄忍不住對小李說:該戒煙了。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吸煙有害健康」被省略了。
今天下雨了,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被省略了。
看著手帶勞力士的小雄,下了超跑進辦公室。小張對身旁的小花說:「小雄就是個渣男,像這樣的男人,總愛在人前炫耀自己是個富二代,最好離他遠點。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如果是渣男,就愛炫富」被省略了。
省略大前提的三段論,只有在大前提是普遍性、一般性的陳述,並且我們能夠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常識來推斷出其正確性時,才具有說服力。就如上述:「如果是護士,則值夜班是應該的」、「吸煙有害健康」、「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這些大前提應該絕大多數的人都能接受的,是理所當然的,因之在日常談話中經常被省略。
第二:省略小前提
所有鳥類都會飛,所以麻雀會飛。這個例子中,小前提(事實)「麻雀是鳥類」被省略了。
省略小前提的三段論,只有在小前提是顯而易見,或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不須要特別說出來。
第三:省略結論
小花對小雄說:午休了,我肚子餓了。
結論是三段論中依前提推導出來結果。在省略結論的推理中,結論沒有明示出來,但聽者 可以根據大前提和小前提推斷出來。例如上例小花僅陳述了小前提(事實):午休了,我肚子餓了,將大前提:「如果肚子餓了,就應該去吃東西」、結論:「該去吃午飯了」都一起省略了。
如前述的說明,我們知道「演繹推理」是一種非常嚴謹的推理方式,只要大前提和小前提都為真,那麼結論就必然為真(有效論證)。但要注意的是,演繹推理的結論是否正確,取決於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如果大前提或小前提不正確,那麼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不一定成立,也就是說,結論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例如上述的論證:「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小黑是一隻狗,所以小黑是白色的」,這個論證的結論就是錯誤的。因此,在使用演繹論證時,我們必須要嚴格的把關,確保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方能判斷一論證是否為「健全論證」。
演繹論證,理由的真在保證結論成立或為真;有別於演繹論證,非演繹論證的理由,不是用來保證結論絕對正確,而是用「可接受的前提(理由)」,來支持「可接受的結論」。
非演繹論證,主要有「歸納推理」和「溯因推理」,在此我們僅介紹其定義,往後將有專集詳細介紹。
依據教育百科: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 )簡稱歸納,乃是以觀察所見多個事例所得經驗為基礎,歸結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藉以作為解釋或預測類似事件可能發生之根據的思維歷程。準此定義,可知歸納推理所得結論是不肯定的,是或然的。不過,如果從經驗獲得知識的觀點言,經由歸納推理獲取知識的機會,是比其他還要多的。
依據維基百科:歸納法或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它基於對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觀察,把性質或關係歸結到類型;或基於對反覆再現的現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觀察,公式表達規律。
依據維基百科:溯因法或溯因推理(英語:abductive reasoning,也譯作反繹推理、反向推理),是從事實推理到最佳解釋的過程。換句話說,它是開始於事實的集合,並推導出其最佳解釋的推理過程。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三段論(演繹推論)「論證架構」
P→Q 所有T是R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T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R 結論
重點二:就一演繹推論,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有效論證)。
重點三:嚴格把關一論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成立,才能確保「結論正確」(健全論證)。
下集我們將聊聊:印度邏輯(或稱為因明)。因明的論證架構分為「宗、因、喻」三部份, 其架構如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本集關鍵字:三段論、演繹推理、溯因推理、歸納推理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