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08-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一: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2024-06-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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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EP08-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一: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大家知道,人類天生就會對一些「不尋常」、「好奇」的事物產生興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八卦」心理。我們總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尤其是一些聽起來很離奇的事情。但是,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正確的「邏輯思維」,才能夠分辨這些新聞或者是八卦消息,到底哪些是真實的,哪些只是虛假或誇張的報導。
 
就拿BANG Premier 2024 May 6,「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這則報導來說。乍聽之下,這個消息確實有點奇怪,是不是一個城市真的會頒布這樣的法令呢?接著我們就以「邏輯思維」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則報導。
 
依據BANG Premier,Monday, May 6, 2024 12:30 AM報導:
報導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米蘭將在午夜後禁止冰淇淋。新規定將禁止在這座義大利城市的 12個地區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包括披薩和冰淇淋,以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些措施將於5月7日至11月初實施。
負責安全的副市長馬可·格拉內利(Marco Granelli)在臉書上寫道:「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
米蘭市長朱塞佩·薩拉上個月告訴記者,當局必須對義大利金融首都的噪音投訴採取行動。 他說:「相當一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作為我的角色,我必須傾聽所有公民的意見,包括那些必須工作的人和那些想做生意的人。」這些規則適用於許多不同的情況。
批評者對冰淇淋禁令尤其感到憤怒-因為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以上是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摘要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報導結論(標題):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採取手段: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目標: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市長:居民抱怨噪音過大(小前提、事實)
副市長: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間的平衡
批評者:1.感到憤怒;2.深夜冰淇淋被視為義大利文化的重要基石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重組上述這篇報導重點如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步驟三、找出「結論」 :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隱藏大前提: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居民抱怨噪音過大,這是本報導中唯一陳述的事實,政府官員依「溯因推理」尋找原因,將「噪音過大」歸因於「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再將「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歸因於「狂歡者攜帶飲料和食品」。販賣飲料和食品的商店,最終成為政府的替罪羔羊,因為這些商店提供「狂歡者飲料和食品」,所以成為政府下手的對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我們將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分析判斷其推論,是否足以說服讀者。
 
首先,說明因明論證架構如下,有關因明介紹請詳本學堂第六集(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宗: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上述官員的溯因推理,採用印度邏輯(因明)的論證架構如下:
 
宗:市區深夜噪音過大
因:市區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喻:同法喻 如果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則造成深夜噪音過大
   異法喻 如果深夜噪音沒有過大,則商店沒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想想,是否可找到反例反駁上述的「同法喻、異法喻」,換句話說是否可找到反例:「商店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然而深夜噪音沒有過大」;或者找到反例:「深夜噪音沒有過大,但商店有販賣飲料和食品給狂歡者」。
 
副市長宣稱:「我們正在尋求社交與娛樂、居民的和平與健康以及貿易和企業家的自由經濟活動之間的平衡」。如果「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就是針對深夜噪音所採取的政策,我們如何從中看出,這是「尋求深夜街頭狂歡者、居民、商家三者間的平衡」呢?
 
政府官員的論證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是因為外帶飲料和食品所造的,換句話說,隱含的假設條件(大前提)為:
「如果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則將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
 
依據上述的分析,政府官員的決策過程有下列謬誤:
 
第一、「否定前件」謬誤:以結果推斷原因
 
政府官員認為造成「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後件)」成立,僅有一個原因「允許遊客外帶飲料和食品(前件)」所造成,所以採「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手段,認為一定能達成目標:沒有「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這是典型的「否定前件」謬誤。
先說深夜街頭的遊客,如果沒有「飲料和食品」,是否就狂歡不起來,政府官員是否應先就此說明這假設的立論依據為何。
再說,「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策略,是否可能有效執行,商家在商言商,基於利益考量,是否可能所有商家都遵守,是否可能有流動攤販,違規銷售,是否可能為了取締違規,致警力不足,導致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更為猖狂…等因素,政府官員是否應該先考量後,提出「細部執行策略」,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否則將淪落為僅是一句「口號」。
舉例來說,依據維基百科,美國政府為了公共道德與健康而戰,在1920年代實施「禁酒令」,然該法律被廣泛忽視,並使稅收減少。禁酒令不但沒有使得酒精的消耗減少,反而使得私釀酒猖獗、假酒氾濫導致民眾失明甚至死亡、無辜百姓淪為罪犯、執法官員收賄腐敗、黑手黨藉由運販私酒獲得龐大利益,並延伸出其它許多社會問題。
或許米蘭政府官員已擬有「細部執行策略」,並可落實「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這一禁令,希望如此。
 
第二、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
 
依該報導,表面上看爭議的焦點,似乎是: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然隱藏在後的基本議題應該是:如何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
然而從新聞報導、副市長、市長及批評者之言論,除了市長的「部分人抱怨噪音過大」一句話外,其餘與「降低噪音減少民怨」都沾不上邊。不知這是政府官員有意還是無意的「轉移議題」,讓整個爭議的焦點成為:是否「午夜後應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
米蘭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曾提出類似方法,當時引起公眾強烈反對,甚至有人發起「占領冰淇淋店」的靜坐行動,逼得當時市長收回立法建議。
 時隔十一年後,米蘭政府官員重提該方法,不知是何用意,各位也可分析看看。
 
第三、典型的「滑坡謬誤」論證:高估每個環節的因果成效
 
為達成「降低噪音減少居民抱怨」的目標,官員採取的手段為:「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為使這一論證有效,下列三個「隱含的假設條件」是必須的。
假設條件一、如果「A事件-午夜後禁止銷售外帶飲料和食品」,則「B事件-可有效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
假設條件二、如果「B事件-打擊深夜街頭狂歡者的行為有效」,則「C事件-可有效降低噪音」。
假設條件三、如果「C事件-降低噪音有成效」,則可「D事件-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
現在如果A事件發生了,依假設條件一,就會導致B事件成立,接著依假設條件二,還會造成C事件成立,最後依假設條件三,D事件將成為事實。這一連串的因果推論過程中,每個環節是否會如同想像中的美好完滿,其實充滿著許多變數,如假設每個環節的完成度都為百分之50,則最終達成「減少居民抱怨噪音過大」的概率僅有於百分之12.5,絕對遠低於官員的想像,及離居民的期望甚遠甚遠。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或流程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下集我們將重新審理一個歷史公案「半費之訟」,也稱為師徒官司、法院悖論、普羅塔哥拉斯悖論,是古希臘哲學家普羅達哥拉斯與他的學徒,為了未付的一半學費所打的官司。
 
本集關鍵字:「否定前件」謬誤、同一律、轉移議題、滑坡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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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午夜後禁止吃冰淇淋
https://bangpremier.com/permalink/3069716
維基百科:滑坡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B%91%E5%9D%A1%E8%AC%AC%E8%AA%A4
 
Mail:artchen11@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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